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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10〕1004号
  • 【发布日期】2010-08-19
  • 【生效日期】2010-08-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004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太保寿〔2010〕102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0年5月10日及6月10日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章程做出以下修改:

一、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00,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600,000,000元。

二、第十四条修改为:公司经批准发行的股份总数为7,600,000,000股,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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