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10〕1176号
  • 【发布日期】2010-09-27
  • 【生效日期】2010-09-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1176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HASL司字〔2010〕135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广东分公司营业场所由“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天誉大厦26楼01-05单元”,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海航大厦26楼02-05单元”。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