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电销职场地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产险〔2010〕1238号
  • 【发布日期】2010-10-20
  • 【生效日期】2010-10-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电销职场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电销职场地址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1238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车险电话营销专用产品销售职场迁址的请示》(阳光产险〔2010〕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电销职场迁至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小街三队综合楼。

二、你公司应做好新旧职场过渡管理工作,原职场应于2010年11月1日前停止使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