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通知)
关于工程技术干部和农业技术干部考核晋升技术
(1981)津科干字第10号
职称中几个政策性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局、区、县,各有关院校:
市委一九八0年九月十八日发出津党发(1980)154号文件以来,全市工程技术干部和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发现一些政策性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就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根据国务院科技干部局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略)
二、(略)
三、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说明之三》第十一条,对于一九六六年底以前大学、大专、中专学校肄业,是指学完本专业技术基础课的肄业生,并有肄业证书。凡是一九六六年以后的大、中专肄业生,按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待。
四、国务院科技干部局最近通知:
《 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公布后大学专科毕业生,做技术工作见习一年期满,一般定技术员,经过考核具备助理工程师条件的可定为助理工程师。
对在《 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公布后取得技术员职称的科技人员,晋升助理工程师时,为了衡量其专业基础理论是否达到助理工程师的标准,除考核其业务成绩外,还应当对专业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外语程度进行测验。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