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水库综合经营的指示
  • 【发布单位】82002
  • 【发布文号】桂政发[1981]56号
  • 【发布日期】1981-04-11
  • 【生效日期】1981-04-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水库综合经营的指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水库综合经营的指示

(1981年4月11日桂政发〔1981〕56号)

建国以来,我区兴建了大量水库,不仅对战胜水旱灾害,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而且为发展水电、渔业、林业、牧业等,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多年来,水库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开发利用,这种浪费资源的现象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利用水库资源,开展综合经营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区已建成十万方以上水库四千五百多座,适宜养鱼,已经养鱼的,产量也很低,一九七九年捕鱼总产量仅五、六万担,如果做到全部水面都用来养鱼,并进一步发挥水库管理单位和库区社队的积极性,水库鱼产量还可大大增加。此外,许多库区周围多是山峰重叠,可以绿化造林,种植果木、药材、香料、花卉和经营畜牧业。一些水库山青水秀,风景优美,可建作旅游区和疗养胜地。可见,搞好水库的综合经营,对于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效果,发展经济,保护环境,繁荣市场,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四化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认真搞好规划,因地制宜开展综合经营。在保证水库安全,充分发挥灌溉、发电的前提下,要利用好水面和库区范围内的山林土地以及现有工程设施,积极开展农、林、牧、副、渔各业以及加工、旅游等项事业,并且使各业都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配合,互相促进。逐步建成水电、渔、农、工、商、运、游(旅游)联合生产基地。要认真制定综合经营项目纳入规划,统一设计,分期施工。开展水库综合经营,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什么就发展什么。凡有一定自然景色的大、中型水库,特别是那些离城镇较近的,应当作出规划,逐步建成风景区、旅游点。

三、正确处理库群关系,促进安定团结。为开展综合经营创造良好条件。根据各地经验,实行库社(队)联营,把水库管理单位和社队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共同发展水库的综合经营的办法较好。这样做,既可以加强库群关系,促进安定团结,又可以解决水库发展综合经营所需的劳动力,并为库区社队发展集体经济广开门路。上林县大龙洞水库、钦州县石梯水库等单位,已实行库社(队)联营,收到了初步效果,值得推广。为了适应联营的需要,经过批准,一些水库库区周围的区划管理体制可以适当调整,成立库区公社或大队、生产队。这些社队应当以从事渔业、林业为主兼营其它,开展综合经营。有生产粮食条件的。要努力搞好粮食生产,提高粮食自给程度。经过努力,口粮仍然达不到统销标准的,按政策给予统销,以后逐步实行以林、渔等产品与国家交换粮食。
库社联营的方式要因库制宜,可以多种多样。就渔业来说,可以实行从放养、管理到捕捞的全过程联营。也可以实行单项联营,或者采取库社共同入股,收益按股份分成的办法,还可以实行由水库向社队定产包干,超产归社队所有的办法联营或其他形式进行经营,林业(包括水果)、牧业等,也可照此精神灵活办理。拦截库汊养鱼、经济效果很好,各个水库可以在统一计划,不影响水库蓄水的原则下,与生产队签订包产合同,把一些库汊包给生产队单独经营。不论采取那种形式联营,都要贯彻自愿、互利的原则,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在收益分配上,每年渔业收入,在扣除渔业基建、生产投资和留足下年生产资金后,剩余部分由水库和社队按比例分成,分成比例由有关方面协商确定。联营之初,水库应让社队多收入一些,以利社队积累资金,逐步增加渔业设施,巩固联营基础。
关于库、社(队)联营,要办好试点,分批进行,不要一哄而起,对于库群关系比较好,养鱼等综合经营开展得比较正常的,水库和社(队)双方要签订合同。建立管理委员会。水库管理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领导。要制订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公约”,充分发挥有关人员的生产积极性。
要进一步搞好库区群众的安置工作。一些原来准备迁到库区外,现在还没有走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就地由低迁高的办法安置。已经安置在库区外的搬迁户,不要再变动。对已倒流库区的尽量动员回去,少数确有实际困难的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
库社(队)联营后,水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仍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各地要按照桂政发〔1980〕222号文件和有关规定,尽快划定落实水库山界林权和管理范围。

四、做好各方面工作,大力推动水库综合经营的发展。
1、搞好渔业基本建设,提高科学养殖水平。为了提高产量,必须逐步搞好渔业基本建设。大、中型水库要建立鱼种场,小型水库建立鱼种塘。要注意鲢、鳙、鲮、鲤等不同水层习性和品种数量合理混养,做到有计划地轮放轮捕。要修建防逃设施。有条件的要推广网箱养鱼。对水库原有的野生优良鱼种,要加以保护繁殖。要清除害鱼,害兽。要认真研究和改进捕捞工具和技术,总结群众的捕鱼经验,推广先进的捕鱼技术,提高产量。水产部门要加强对水库渔业生产的指导,积极协助培训技术干部,大力普及科学养鱼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搞些淡水珍珠养殖试验。
2、在资金、物资上积极扶持水库开展综合经营。当前我区水库综合经营基础比较薄弱,今后若干年内应从国家水利投资中安排一部分综合经营专款,作为周转金无息贷给水库。贷款时要签订合同,定期分批还款,以便转用于其他水库。农业银行也应当从支援人民公社的专项长期贷款中,适当划一部分扶持水库开展综合经营。
水库综合经营所需的木材、网线、水泥、钢材和动力设备,由各级水利部门统筹安排,如统筹安排确有困难时,可按物资管理体制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水库培育种鱼所需的饲料、化肥,由区水利局、粮食局、供销社专项安排,联合下达,分别由当地粮食、供销部门供应,不足部分从所收水利粮指标中补够。水库渔业生产用电、用油,按农用标准收费。
3、做好产品的销售工作。水库渔业产品的处理办法,可以和水产公司签订收购合同,也可以自行销售。

五、加强对水库综合经营的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有负责同志并配备一定力量分管这项工作。把它列入议事日程,注意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把水库管理单位办成综合经营的企业。
政法部门要配合水库管理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水利工程、水产资源和《 森林法》(试行)的一系列法令,加强渔政管理和林业法制教育,严禁炸鱼、毒鱼、污染水质和乱砍滥伐。对破坏森林、破坏渔业生产秩序或危害水产资源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