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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国营工交、 基建企业办的集体企业的通知
  • 【发布单位】82102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82-08-24
  • 【生效日期】1982-08-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国营工交、 基建企业办的集体企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国营工交、
基建企业办的集体企业的通知

(1982年8月24日川府发〔1982〕140号)

我省从一九七八年下半年在国营工交、基建企业兴办集体企业以来,对于发展生产、方便生活、扩大就业、促进安定团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到目前为止,全省大多数全民工交、基建企业都举办了集体所有制企业,其中工交系统拥有职工二十五万人。在这些厂办集体企业中,一部分是办得好的,它们一开始就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既为本企业服务,又为社会需要服务。但有相当一部分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名为集体企业,实由全民企业包下来,混合核算,不管盈亏工资照发、奖金照拿,仍存在“大锅饭”、“铁饭碗”;还有一部分是把集体人员安排到全民企业中混岗劳动,在工交系统就达十三万人。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全民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而且严重妨碍集体所有制企业长处的发挥和今后的发展。
产生混合核算、混岗劳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也有缺乏经验和一些实际问题。根据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关于坚决把厂办集体企业与全民企业分开的指示精神,现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端正办集体企业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各企业的领导同志,一定要进一步学习和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懂得举办集体企业,扩大就业门路,是一项长期任务,不是权宜之计,从而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把厂属集体企业办得更好。要坚决克服“把厂办集体企业包下来”、“等待机会把集体企业转入全民企业”和“一旦有了招工指标,将集体企业的职工招为全民企业职工”等思想。要清醒地看到日前部分企业实行的混合核算、混岗劳动的办法,弊端很多,对全民和集体企业的发展都极为不利,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地把厂办集体企业与全民企业严格分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把这项工作作为企业整顿的重要标准之一。

(二)厂办集体企业与全民企业严格分开,主要的有三种形式:
1.根据为主办厂的生产、生活服务和为社会需要服务的原则,厂办集体企业可以组织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生产主办厂扩散的产品和零部件,也可以为主办厂加工订货。对这种自力更生、因陋就简划分开的厂办集体企业,可以按现行规定,从分开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三年和工商税一年。
2.主办厂可以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到混岗劳动个体企业职工之所长,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将一定的厂房、设备作价出售或租赁给本厂办的集体企业。凡出售的,可按这部份固定资产的现值作价,由集体企业将价款分期逐年付给主办厂;凡租赁的,可由集体企业付给主办厂折旧费或租赁费。采取这种形式分开的厂办集体企业,可按现行规定,从分开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一年。
3.少数企业在关键技术工种上混岗劳动的生产骨干,一时分不开的,经过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目前可暂时采取过渡性的劳务结算的办法,先从经济上划分开。是时,积极创造条件,从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算起,在一年内坚决分开。实行劳务结算的,全民企业与集体企业要签订劳务合同。劳务费用标准不宜定得过高,也不宜过低,应当使集体企业在支付这部分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项费用后有一定的积累。
无论采取上述那种形式,都要走群众路线,从全局出发,兼顾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既要积极支持集体企业的巩固和发展,又决不能使集体企业躺在全民企业身上“旱涝保收”。

(三)招工、补员等劳动政策要有利于促进厂办集体企业与全民企业的分开。今后,凡是分岗劳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厂办集体企业,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经过批准,可以招收主办厂的职工待业子女和城镇待业青年,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退休、退职或死亡需要补员时,如果家中无其他待业青年,可以招收其在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的子女,但必须经过全面考核,坚持招工条件;其职工如因生产确实需要和照顾夫妻关系需要调动的,可以在集体企业之间互相商调。

(四)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厂办集体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其分开。厂办集体企业的工资水平、劳保待遇应与企业经营的好坏挂起钩来,允许浮动,凡是经营好、收入多、贡献大的,工资福利可以等于高于主办厂同工种的水平,可以实行年终分红。在内部分配上,要坚决反对平均主义,“吃大锅饭”。但要恰当处理职工个人分配、集体福利和企业积累之间的关系,不能分光分尽。工资形式,应由企业职工民主讨论决定,可以实行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办法,有条件的也可以实行个人计件、小组计件和收入分成等办法。

(五)已经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厂办集体企业,要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搞好企业整顿。要认真整顿和建设好领导班子,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生产物美价廉,适销对路的产品,进一步把企业办好。

(六)对厂办集体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厂办集体企业是主办厂所属的一个单位,各主办厂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要把巩固、发展和整顿本厂所属集体企业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在布置、检查、总结本厂生产和工作的同时,把集体企业的产供销等生产业务和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部门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如果一个企业办有几个集体企业的,主办厂还应该有个分管集体企业的职能部门。各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业务部门,要把厂办集体企业的有关业务作为自己的一个部分认真负责地抓好。各级计委、经委、建委、财办、商业、供销、物资、粮食、物价、财政、银行、税务和工商部门要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协同配合,在统筹规划下,按照现行政策和规定,采取积极支持厂办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为厂办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负起自己应尽的责任。

(七)今后办集体经济,一定要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主要办小集体和个体经济。
厂办集体企业与全民企业混岗“吃大锅饭”的问题,是当前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解决这个问题,会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一定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各级领导一定要克服软弱状态,下大决心,敢于触及,敢于碰硬。只要领导态度坚决,把道理讲清,群众是会接受的。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理论等部门,要加强对集体所有制企业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工作。教育从事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和社会待业青年正确认识社会分工,破除轻视集体经济、鄙薄服务行业的旧观念。要教育厂办集体企业的职工和他们在全民企业工作的父母顾大局,识大体,真正懂得分岗劳动、独立核算,无论对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生产发展、经营管理以及他们个人的经济利益都是有好处的。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教育自己的子女和亲属,乐于从事集体经济和服务行业的工作,在分岗劳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总之,通过整顿厂办集体企业,要达到促进生产发展,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促进安定团结的目的。
其他行业,亦可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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