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设 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更改办事机构名称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设
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更改办事机构名称的决定
(1988年9月24日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吉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增设农村经济委员会、人事选举委员会;将民族委员会改为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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