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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吉林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
  • 【发布单位】吉林省吉林市
  • 【发布文号】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
  • 【发布日期】2007-04-16
  • 【生效日期】2007-04-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吉林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

吉林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

(2007年4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7年4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原第四十五条调整为第四十六条。

2、增加一条:“第四十五条 外县(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可参照本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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