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体改委 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步伐促进企业转换机制报告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体改委
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步伐促进企业转换机制报告的通知
(1992年4月23日吉政办发〔1992〕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署,前扶管理区行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厅、体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步伐促进企业转换机制的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制度改革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效益有着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搞好劳动制度改革,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关于进一步加快劳动制度改革步伐促进企业转换机制的报告
省政府: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将我省劳动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及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的意见报告如下:
去年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委工作会议以后,省政府办公厅先后转发了《关于深化劳动制度改革搞活企业内部机制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1991〕27号)和《关于国营企业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1991〕31号)。全省劳动制度改革围绕着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企业活力,向更深层次发展。全省141户企业进行了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培训考核和计划管理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省政府确定的50户放开经营企业和143户商业“四放开”企业,也在放开用工、分配、深化劳动工资制度改革方面有了较大突破。部分试点企业已开始按新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机制运行。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适应了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效益的要求,受到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普遍欢迎,收到了越来越明显的成效:一是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企业普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为企业用工制度注入了活力;二是工效挂钩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进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实行多种工资分配办法,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了一个新台阶,全民企业职工退休费用实现了省级统筹;四是较好地发挥了待业保险制度的作用,为企业转换机制创造了一定的外部条件;五是坚持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较好地调动了职工学习技术的积极性;六是试点企业实行劳动工资指导性计划,为企业落实用工、分配自主权创造了条件。
我省劳动制度改革虽然起步较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按照省委五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深化企业改革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劳动制度改革要紧紧围绕企业转换机制、提高效益,以搞活企业用工、分配制度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加快步伐,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快步伐,积极推进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141户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企业要加快工作进度,上半年要按新的企业用工、分配机制运行;省政府确定的50户放开经营企业和商业“四放开”企业要尽快实行新的用工、分配办法;凡是具备综合配套改革条件的企业,都可以从企业实际出发,进行以搞活用工、工资分配、完善培训和社会保险为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对于当前困难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从实际出发,抓住影响企业活力的主要问题,进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或搞活企业内部分配等单项改革,为企业走出困境创造条件,也可以从基础工作入手,实行优化劳动组合,整顿劳动组织、劳动纪律等。
二、改革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机制。实行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与综合经济指标相挂钩。对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总挂钩的吉林市和抚松县,试行用工资总量调控职工人数的办法,除国家统配人员外,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对推行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四平市以及前扶开发区、集安开放区、梅河口经济贸易区,采用非农国民收入的工资收入含量、工资利税率、资金利税率等经济指标确定新增工资总额计划,并用工业销售产值(或净产值)、基本建设投资额、商品零售额、交通运输周转量等加权综合经济指标增长速度调控职工人数增长的办法;对珲春开放区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国家对经济特区的管理办法,实行指导性计划,给予更灵活的优惠政策。继续搞好包挂结合,全民企业全面推行工效挂钩,继续搞好集体企业工效挂钩工作,暂不能实行挂钩的要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建立严格审批和清算制度,使企业既负盈,也负亏,既挂上,也挂下。改进完善挂钩办法,变单一指标挂钩为复合指标挂钩。
三、实行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继续搞好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允许企业从实际出发实行多种形式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落实分配自主权。今后,劳动部门对企业工资分配只管工资总额、工效挂钩基数、浮动比例和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收入,其余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企业工资分配要向一线和苦脏累险岗位及高技术岗位倾斜。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建立苦脏累险岗位津贴。对有突出贡献的职工,企业可以给予一次性重奖。
四、健全、完善培训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职工培训工作。普遍进行岗位技术达标培训,实行考试考核持证竞争择优上岗。在工效挂钩企业实行考核升级,考工晋级,使工资分配与职工的实际劳动技能、劳动态度、劳动贡献直接挂钩。对关停并转企业职工以及企业富余人员进行转业、转岗培训,以适应企业调整结构的需要。在继续搞好全民企业工人技师评聘的同时,在集体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进行技师评聘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进行高级技师评聘试点。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扩大技工学校招生规模。利用现有技工学校,为城镇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等培养中级技术工人。鼓励大型企业创办高级技工学校,为企业培养高级技术工人。
五、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待业保险制度,为企业转换机制提供社会保障。要保证全民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省级统筹正常运行,积极开展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尽快在我省建立起覆盖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全方位、一体化的养老保险体系。适应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需要,研究改革离退休费计发办法。有条件的地方推行退休费用社会发放办法。扩大待业保险范围。完善全民企业待业保险办法,全民企业全部职工都可以实行待业保险。依法宣布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其间被精简的职工,经批准关停企业被精简的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包括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依法被辞退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待业保险。加快集体企业待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在全省范围内尽快实行市县统筹的集体企业待业保险制度。
六、发挥劳务市场调节劳动力的作用,适应企业转换机制和把企业推向市场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务市场服务体系,扩展职能,强化手段,积极为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用工服务。形成多层次、覆盖全社会的职业介绍服务网络,促进劳动力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合理流动。积极扩大对外劳务输出。普遍推行招工、保险、合同鉴证等“一条龙”服务的作法,简化用工手续,方便企业和求职人员。推广厂内劳务市场办法。加快就业训练、转业训练基地建设,发挥劳务市场吞吐调节社会劳动力的重要作用,为企业下岗职工、关停并转和破产企业待业职工的管理、培训和再就业服务。
七、实行新企业新机制,特事特办。按照把企业逐步推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改革目标,对新办企业的劳动工资管理均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部分企业进行放开经营转换机制试点的通知》(吉政发〔1991〕63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新的用工、工资制度。对现有国营企业改建、扩建新增部分,可以按放开经营、转换机制的管理办法,实行“一厂两制”。积极研究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有关政策规定。珲春开放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工资工作可以特事特办。对于有利于我省经济发展,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以一事一议。
八、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法》。各地要对照《企业法》检查有关劳动工作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对于不符合《企业法》规定的问题,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把《企业法》赋予企业的用工、分配等自主权真正落到实处。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检查、评比等活动,加强对企业奖励工资的管理,努力减轻企业负担,积极为企业服务。
九、加强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在全省形成有利于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对劳动制度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参与意识。充分发挥党、团、工会组织和职代会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职工了解政策,提高认识,积极支持并参与改革。
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劳动、体改部门要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逐户企业、逐项政策抓好落实。注意发挥企业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加强与其他各方面改革的衔接与配套,促进我省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加快步伐,积极稳妥,逐步深入,顺利发展。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吉林省劳动局
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一九九二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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