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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的决定
  • 【发布单位】辽宁省沈阳市
  • 【发布文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
  • 【发布日期】2007-06-13
  • 【生效日期】2007-06-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的决定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7年4月29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7年5月25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7年6月13日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公布 自2007年6月25日起施行)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废止案》,决定自2007年6月25日起废止《沈阳市性病防治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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