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1993年11月15日宁政发〔1993〕263号)
为缓解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拥挤状况,解决市民乘车难的问题,市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市政道路建设的力度,投入了大量财力和物力,使我市城市道路总面积到1992年底已达到1005万平方米;迅速发展的“中巴车”、“出租车”等城市交通业,方便了不同需求和多种消费层次的市民。
然而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市道路拥挤堵塞、交通不畅的现象并未得到根本好转,甚至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为此,结合冬运工作,市政府对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城市道路拥挤、交通不畅的主要原因是:
1、城市道路设施建设速度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车辆增长度较快,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至1992年底,我市机动车已达12.5万辆,比1991年增长10%;非机动车170多万辆,比1991年增长20%。而1992年城市道路面积只比1991年增长4%,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仅4.7平方米,距离国家城市人均道路面积6平方米的最低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2、各类违章占道严重,可行路面减少。据市政管理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市建设性占用、经营性占用、交通性临时停车场占用道路总面积高达31.9万平方米,相当于我市1991年度建成道路面积15万平方米的2.53倍,道路占用率高达5.5%;远远高出国家规定的2%的标准。
3、城市道路不成网络。一是城区主干道路依然是“道路少、断头多”,“城内不成网、城外不成环”;二是道路交叉路口不畅;三是外围公路宽直,车流大,车速快,城郊结合部受阻。
4、城市道路主干道机动车道狭窄、通过量小。我市解放前和建国以后建设的几条主干道,其三块板结构总路幅都在40米以上,但机动车路幅却只有10米左右。绿岛宽各为4米。10米宽的机动车道仅能划为双向两车道,通行量小,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势必造成堵塞。
5、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抢道,部分居民交通规则的观念淡薄,交通管理有待加强和改善。
二、对当前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必须做到:
(一)依法强化城市道路与交通管理,努力缓和道路交通紧张状况,确保今年冬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1、城市市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合法审批部门。必须从严掌握建设性、挖掘性占用的审批,除年市政建设目标项目一定要完成外,今冬明春原则不予审批涉及破路的建设项目。已开工项目尽可能在夜间施工,白天应将破路施工地段覆盖,便于车辆通行。
2、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尽快制订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抓紧建设一批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让出一批占道的农贸市场,已经建成使用的农贸市场不应改变使用性质。工商及有关部门对经营性占用道路须停止审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有农贸市场和零散商贩摊点的管理,44条主次干道上要明令禁止摆摊设点。
3、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尽快制订《南京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努力减少停车占道。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规划建设好公共停车场和单位内部专用停车场。机关、部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应尽快解决内部停车场、不得占道停车,近期进一步动员有停车条件的沿街单位向社会开放,利用院落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
4、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道路交通的管理,实行严管重罚。要加强对易阻路段和路口的交通管理,禁止车辆、行人闯红灯,要重点加强对非机动车、尤其是自行车抢行机动车道的管理,整顿行车秩序、停车秩序和公交站点秩序,严禁乱停乱放,矛盾突出的地段可采取必要隔离措施;要切实加强对“五小车”(自行车、板车、残疾人车、三轮车、畜力车)的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限制低效交通工具在城区的发展,禁止马自达、三轮客货车、残疾人车无照上路,争道抢行,严格执行限时、限路线行驶的规定。
5、市经委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督促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错开上下班时间的规定。要继续坚持实行钢材、木材、砂石、砖瓦、土石方、煤碳在市区必须夜间运输,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其他货物运输。
6、市政公用客运管理部门要抓紧落实公交、轮渡冬运期间的工作措施,安排好车辆和人员,尤其要加强“中巴车”和出租车管理。现阶段客运中巴车和出租车不予审批(含交通部门管理的以城市中心区域为出发点的县郊定点班车)。中巴车和出租车要严格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客运管理部门应在主干线上设置中巴车和出租车上下客站点,禁止中巴车和定点班车随意停车。
7、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抓紧制订今年冬运期间防范灾害清除冰雪灾害的措施,要提前组织好专用车辆、物品和人员;各区政府要继续执行市政府宁政发[1992]14号文件规定,提前安排好单位和群众对管区干道、桥梁和繁华地区清除冰雪的具体路段和任务,保证在一旦发生冰雪灾害时,能够迅速地予以清除。
8、各宣传媒介要加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和交通安全的宣传、监督,提高市民和单位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达到人人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目的。
(二)完善路网建设,加快易阻路段、路口改造,在近期内建设一批投入少、见效快的市政道路基础设施。
1、市建委和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调查研究,针对我市交通拥挤堵塞严重的交叉路口和穿越道路自行车人流量集中的地段,着手制订人行天桥(地道)和路口拓宽改造的规划方案,并逐步地予以实施。
2、要根据我市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充分挖掘现有道路潜力。可选择合适的地段先行试点,适当缩小道路分割带的宽度,拓宽机动车道,提高道路的车辆通行能力。
3、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应用科学技术手段,实行交通管理现代化。抓紧进行我市单向交通网络的研究、论证;超前拟定新路开通使用后的交通组织方案;不断进行交通调查,优化交通组织。
4、在道路建设同时,加快公交停车场站设施建设,减少公交车辆的停车占道。同时,经调查论证后,适当去掉少部分绿岛,建设一定数量的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台。
5、继续建设拓宽易阻路段,完善路网结构、消除市区道路“肠梗阻”。明后两年根据市财力、物力情况建设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达到基本缓和城市道路拥挤堵塞的目的。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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