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大省的决定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大省的决定
(1994年3月28日)
为了加快全省旅游业的发展步伐,到二000年把我省建设成为旅游大省,使旅游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把我省建成旅游大省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发展旅游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多次提出:“旅游业要突出地搞,加快地搞”,“旅游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十多年来,我省旅游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保持了比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与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全国旅游业的发展形势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潜力很大,加快开发是大有可为的。
旅游业是一项新兴的经济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和非贸易创汇的支柱,也是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的窗口和桥梁。大力发展旅游业对于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带动相关行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和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正明显加快,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旅游发展面临着更好的机遇。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步伐。要把旅游业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产业来办,坚持适度超前发展的战略,使之真正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和全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实施方案,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原则和国内海外“两手抓”的方针,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多方联动,适度超前,滚动发展,力争通过五至七年的努力,使我省初步形成比较发达和完善配套的旅游综合产业体系,到二000年实现年接待入境旅游者六十至八十万人次,旅游创汇二点五亿至三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四千万至四千五百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二十亿至二十四亿元,把湖南建成旅游大省。
二、运用市场机制,搞活经营政策,发动全社会办旅游
旅游业是内涵极为丰富、涉及面十分广阔的综合型经济产业。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继续实行国家、地方、部门一起上,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内资、外资一起上。不论何种所有制形式,何种经济成份,只要具备一定条件,有经营能力,经旅游、工商部门审批,都可兴办旅游经济实体和经营旅游业务。要努力提高旅游行业素质,增强旅游业的外向度,大力招商引资,创办更多旅游“三资”企业。要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旅游经营,除国家明确规定限制经营的业务外,各种经济成份的旅游企业,都可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以及旅游运输、旅游接待服务与旅游娱乐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比照发展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植旅游企业的发展,对其中创汇的旅游企业,要视同外贸创汇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积极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和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综合接待能力
各级政府要组织计划、旅游、国土、建设、林业、文物等部门,对本地区的各类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并在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把旅游资源的开发与旅游度假区、自然风景区、森林公园、动植物保护区、文物开发以及发展旅游产品等项建设紧密结合,做到有效保护、分步开发、综合利用、滚动开发。在资源开发中,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保证开发一片,办好一片,受益一片。长沙、韶山、大庸、岳阳、南岳要立足现有条件和优势,以发展国际旅游为重点,搞好“国线”、“省线”景点和旅游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提高在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能力。株洲、常德、郴州、零陵等地市和湘西自治州要努力改善所辖各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区域联合,逐步向国际旅游靠近。益阳、娄底、邵阳、怀化等后续旅游区,近期要在搞好资源评估和规划论证的同时,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然后以此为基础,选准市场,逐步开发国际旅游。近几年,省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长沙岳麓山、株洲炎帝陵“故土园”工程等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工作,加快长沙岳麓山、大庸张家界、衡阳南岳和岳阳南湖等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争取早日建成为国家旅游度假区。全省旅游饭店建设要上档次、上等级、上水平。“八五”至“九五”期间,要新建一批高档次的星级饭店,现有的旅游饭店也要按照星级标准进行改造,以扩大整体接待能力,提高接待水平,适应游客大幅度增长的需要。交通、电力、通信、民航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业的发展,优先安排重点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外联促销,建立多元化的旅游客源市场
我省国际旅游市场促销的基本方针是:巩固台港澳等传统市场,拓展扩大日本、韩国、东南亚市场,开发英、美、法、德、澳及东欧等远距离市场,积极加强与国内外、省内外的国际间和区域性旅游合作,建立多元化旅游客源市场网络。要积极鼓励支持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参予国际旅游市场的开发。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可利用驻外机构或在境外设立旅游办事机构,其他部门、企业在海外设立的公司或商务机构亦可设立旅游部,直接招徕和从事旅游业务。要实行外联组团奖励提成办法,旅行社或其他社会团体、企业从境外组织入境旅游者,可由受益单位按人次和天数给予奖励提成。要充分利用我省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名人效应和民俗风情。在总结和进一步办好我省“三节两会”的基础上,各地可积极开辟一些有群众基础、有市场前景的专项旅游项目。省旅游、外事、外宣、侨务、对台等部门要共同配合,通过多种渠道,以多种形式加强对外宣传,树立我省对外开放和旅游的良好整体形象,提高湖南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五、认真抓好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扩大创汇创收渠道
扩大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有利于改变旅湘游客的消费结构,增加旅游外汇收入。各地要加强旅游商品的生产、开发,确定和兴办一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积极发展我省旅游新产品,逐步建立我省有特色的旅游商品生产基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展旅游商品生产销售问题的批复》(国函〔1992〕171号)的精神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全国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及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一批旅游商品生产厂家争取成为全国旅游商品生产定点企业,由国家和省给予重点扶持。对国家给予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政策,有关部门不得截留。长沙、大庸、南岳、岳阳要学习借鉴国内外特别是东南亚国家销售旅游商品的经验,选择出进比较方便、游客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旅游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轻工、旅游等部门要在各旅游景点,参观游客出进其他场所建立旅游购物专店,逐步在全省形成旅游商品销售网络。对于适应国际市场购物需求的旅游商品,外贸部门要积极推销,增强全省的旅游创汇创收能力。
六、坚持内外结合,大力发展国内旅游
在现阶段,我国国内旅游的市场十分广阔,潜力很大,要按照国际旅游、国内旅游一起上的方针,积极鼓励、扶持国内旅游业的发展。国内旅游的开发,要根据国情、省情,长远规划,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内旅游的起点要高,规模要相应扩大,有关的配套设施、网点布局要同时考虑国内旅游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打破地区、部门界限,在旅游交通、景区建设、产品开发和客源组织与接待服务等方面加强联合协作,共同发展,以逐步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国内旅游市场。要建立健全国内旅游行业组织、服务保障体系和服务质量标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要有控制地组织开展中国公民私费出国出境旅游业务,保证这一业务的健康发展。
七、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旅游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关系旅游业的兴衰。全省旅游系统要逐步实现服务规范化、硬件标准化、管理科学化。要加强对各类旅游人才的开发培训,提高队伍的素质。今后三至五年内,要有计划地在重点旅游区所在的地市州建立旅游培训中心或旅游专科学校,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可与旅游部门合办旅游专业,以形成旅游人才培训网络。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各类旅游企业应优先招聘具备一定学历和专业水平的人才,对其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翻译导游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实行资格管理。各类旅行社必须继续坚持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旅游宾馆饭店、购物商店,餐馆酒楼要分别实行星级管理和涉外定点管理。各旅游业务经营单位必须按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不准提价、乱收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各级公安部门做好涉外宾馆饭店、旅游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优化旅游环境,保证游客安全;认真处理旅游投诉,维护海内外游客的合法权益。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党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培养一支政治思想强、业务精、具有开拓精神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八、加强领导,深化改革,把旅游业的发展推上新台阶
旅游业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型经济产业,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确定负责同志主管。省和各重点旅游区所在的地市州要成立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各级计划、财政部门应对旅游业发展给予必要的扶持,重大旅游建设项目要纳入基金计划。
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旅游业发展的要求,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明确职责,对旅游业的管理要实行从微观向宏观,从经营型向服务型,从行政管理向经济、行政和法律管理转变,以推动我省旅游业走向市场,迈上新的台阶,为建设旅游大省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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