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区经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区经济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4年6月1日吉政发〔1994〕1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贯彻落实省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的总体目标,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在政策上再宽一些,放手发展城区经济。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把城区经济培植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区经济发展较快,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上升。特别是从1987年在城区建立一级财政后,调动了城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城区经济的发展,对壮大公有制经济,繁荣市场,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城镇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加强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城区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发展城区经济不够重视;区、街企业活力不足;市里在管理权限上集中的多一些,城区功能不健全。
从我省实际出发发展城区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城区经济生命力强,潜力大,发展得快一些,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利于改变所有制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形成一个以国有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合理格局;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实现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的战略目标,必须重视发展城区经济,并将其摆在城市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其迅速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努力把城区经济培植为我省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增长点。
二、在办好现有企业的同时,重点发展第三产业
区街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产品更新快,依附大中型企业的能力强,对转化科研成果要求迫切,具有多向发展的功能和条件。多年来,我省发展城区经济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作法。有的积极依托大中型企业,为其配套加工;有的充分利用科研单位多的优势,转化科技成果,开发新产品,发展高科技企业;有的在发展第三产业上大作文章,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搞活流通,方便群众;还有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发展合资企业,步入国际市场。这些经验说明,发展城区经济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自己的特点和条件,扬长避短,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有资金、有项目、有技术力量的要发展有一定规模、起点高的骨干企业;没有资金、缺少场地和项目的,就靠挂大企业,或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搞联合开发。
城区在办好现有企业的同时,要把重点放在发展第三产业上。积极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努力办好有利于流通,方便群众生活的各种集贸市场,如商业一条街、大棚市场、早市、夜市、小商品网点等;广开门路,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为居民服务的行业和各种文化娱乐场所;积极兴办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也可搞一些房地产开发。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适合集体办的就发展集体经济,有利于个体、私营的就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三、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加快企业改革步伐
影响区街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关系不清,自主权没有得到落实。对城区集体企业要遵循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民主管理、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的原则,通过清产核资,划分归属,明确产权关系,恢复集体企业的本来面目。要积极推行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实施办法,使更多的集体企业尽快实行股份合作制。要保持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对集体兴办的企业、集贸市场和经批准办起来的金融组织,不允许以任何行政手段平调其资产,不得干预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民主管理。要尊重集体企业职工的民主权利。
要加快城区经济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改善所有制结构,增强企业活力。要加快区街企业结构调整,对一些技改无资金、经营无活力、发展无后劲的区、街企业,通过有偿或无偿转让产权形式进行兼并;对微亏微盈企业,可以实行公有民营或出售产权;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企业要下决心关停、破产。要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等事宜。
四、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区功能
城区是具有政治、经济和社会功能的城市载体,发展城区经济要改变机构不配套、功能不健全、责权利不统一的状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健全职能,责权一致”的原则,把应当放给城区的管理权限放给城区,发挥城区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两级政权、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
下放商业网点管理开发权。除大中型、重点、骨干商业企业外,将小型百货、副食、饮食服务等商业企业下放给城区管理。要坚持综合配套原则,防止“留肥砍瘦”,不向城区甩包袱。
下放城区内规划管理初审权。在城市总体规划下,长春、吉林两市城区对规划实施区内个人建房和临时建筑有初审权,并对辖区内的违章建筑和非法建筑有监督权和处罚权。
依法明确城区土地审批权和监察权。各城区、街道要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构,对辖区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城区政府享有县级土地审批权、监察权和土地使用费的收缴权。
加强城区的环境治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城区环境管理机构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源管理和征收排污费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城区环境监督管理。
城区管理体制的改革要同机构改革结合起来。由于我省城市规模不同,完善城区功能不能强求一致,要结合各地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市场管理体制改革。
五、加强对城区经济工作的领导,各方面积极扶持城区企业发展
要加强对城区经济工作的领导。各市州领导要重视城区经济工作,把发展城区经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城区经济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城区经济有较快发展。
各部门要积极扶持城区企业的发展,为区街企业在促进生产发展、融通资金、选育人才等方面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人民银行要积极扶持城区信用社的发展,帮助搞好网点建设,支持开展储蓄业务,融通信贷资金。现有的城市集体经济金融组织要积极支持城区经济的发展,在开户、贷款、提取现金等方面提供方便。建立区街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区街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及扶持困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每年投放一定财力滚动使用,和从收取的管理费中拿出一部分以及其他来源。积极为区街企业选育人才。提倡各级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类专业人员到区街企业工作,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用各种借口加以干涉。允许科技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到区街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工作,并给予一定报酬,原单位待遇不变。鼓励离退休人员到区街企业工作,报酬由双方议定,原单位所有待遇不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区街企业工作,自愿到区街企业工作的“五大”毕业生,享受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鼓励有条件的院校为区街企业招收自费大学生。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毕业后到区街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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