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1994>5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省
政府规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4>53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订发布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发布省政府规章的有关问题特作如下通知:
一、今后,凡属省政府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制订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或者是国家授权由省政府作规定,但因涉及面很广,或者对公民、法人、组织的权利、义务有很强制约性的规章,均以“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由白清才省长签署后发布。
二、凡属国家对有关内容尚未制订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而是我省根据实际需要和特殊情况自行制订的规章,以及业务性、技术性比较强、涉及面较小的规章(如工作规范、技术规程等)仍用“通知”发布。
三、为适应以“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发布省政府规章的需要,开设一种“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的文件格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的格式),单独编号。主要用于发布省政府规章,其他如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可使用“命令”文种行文,仍编“陕政发”文号。
四、为了向社会各方面广泛宣传,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周知和认真遵守,省政府发布的规章,除印发一部分文件供内部使用、归档外,同时刊登《陕西政报》;有些重要的省政府规章,经领导批准后,可以在《陕西日报》上发布。《陕西政报》、《陕西日报》刊登的省政府规章与文件发布的省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