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秋季农副产品收购和资金筹措任务的通知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秋季农副产品收购和资金筹措任务的通知
(豫政办[1994]45号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为了切实搞好我省今年秋季的农副产品收购工作,确保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今年秋季(9-12月)农副产品收购和资金筹措任务下达给你们(见附表1-4),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继续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秋季是我省农副产品收购的大头,也是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关键季节,搞好秋季农副产品收购工作,具有重要的经济、政治意义。各地要切实把农采资金筹措和农副产品收购任务的完成情况,列为考核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政绩的一项主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限期完成任务。对秋季农副产品收购工作中的政策落实和任务分解、资金筹措、市场管理等重要问题,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安排,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狠抓落实,确保农副产品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及时足额完成农采资金筹措任务。搞好秋季农副产品收购工作,关键是要确保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地要继续坚持在政府领导下的多渠道筹措农采资金责任制,组织金融、收购部门共同完成农采资金筹措任务。各级农行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面负责农采资金的筹措、供应工作。各级人行要积极做好资金调拨,并要及时向上级行反映农采资金需求问题,支持农行做好农采资金的筹措、供应工作。各农采企业要大力调销库存,回笼货款,清收拖欠,保证完成资金筹措任务。粮油、棉花及其它农副产品调销,都要坚持钱货两清的原则,不准发生新的拖欠。财政部门要想方设法拨补已定粮食挂帐资金,帮助农采企业增加收购资金。省和各市地在供应农采资金上,今年将继续与收购进度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挂起钩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等不靠,挖掘潜力,积极主动完成本级应承担的农采资金筹措任务,并按照要求,向各级政府和农业银行报送收购进度和资金筹措完成情况(见附表5)。
各有关银行在积极供应资金,确保完成合同定购任务的同时,还要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议价粮油的收购。对烟叶、黄红麻、生猪等农副产品,各有关银行要根据以销定贷的原则供应资金,支持收购,其中对生猪的收购及调拨,要以中行、工行为主,负责筹措供应所需资金。
今年我省秋季农采资金缺口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金融部门,力争在完成本级资金筹措任务的基础上,上下努力,多筹措一部分资金,共同弥补我省农采资金缺口。特别是粮食部门,要勤调快销,加速回笼,尽力减少资金缺口。同时,省各有关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要大力组织存款支持收购,并积极向上级行反映我省农采资金供应的紧张情况,争取各有关总行给予支持。
三、加强农采资金的管理和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农采资金的专户管理,促进农采资金的有效流动。这要作为一条纪律严格执行。农业银行收回、贷出的农采资金及收购企业回笼的农采资金,都要进入和通过农采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严禁挪作它用,搞体外循环。各级考核农采资金任务的完成情况,都要以进入农采资金专户的资金为准。在考核中,如发现挪用挤占农采资金现象,要及时追查,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行农副产品购销和流通政策。各收购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坚持等级和质量标准,既不准压级压价,也不准抬级抬价,更不能掺杂使假。各级工商、物价、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对省际间和毗邻地区的农副产品收购价格要搞好衔接,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棉花、油料外流。特别是棉花收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坚持由供销社统一收购,统一经营,严把质量关,管好市场,严厉打击掺杂使假和多头插手经营的不法行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收购任务,维护我省产棉大省形象。最近有一些棉纺企业直接到棉花产地签订产销合同,这不仅不利于对棉花资源的管理调控,而且势必扰乱今年的棉花收购秩序,甚至会引发社会矛盾。对这种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各级工商、物价部门在秋季农副产品收购的高峰时期,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我省今年秋季农副产品收购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
附:表一 河南省1994年9-12月农采资金筹措任务表(略)
表二 河南省1994年9-12月粮油收购资金筹措任务表(略)
表三 河南省1994年9-12月棉花收购资金筹措任务表(略)
表四 河南省1994年9-12月烟叶收购资金筹措任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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