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打击走私工作机构变动问题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打击走私工作机构变动问题的通知
(琼府办[1994]14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精减机构的有关精神,省委、省政府已决定撤销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省打私协调工作交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为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最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已批准在省政府办公厅内设立五处,具体负责全省打私协调工作的有关业务。现在,五处的工作人员已经到位,工作已正常开展。今后有关打私工作的事宜,请与五处联系。五处办公地点:省政府第三办公楼201室;负责人:王恺,联系电话:5334661。
特此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