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的决定
(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
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江苏省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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