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
(辽政传[1994]46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当前我省形势总的来说是好的。但在前进中也出现了不少矛盾和困难,特别是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所增加:一部分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问题较为突出,有些地区拖欠教师工资问题仍未很好解决;物价涨幅居高不下,人民群众反响较大;部分城市住宅建设工程拖期,影响居民按时回迁;社会治安状况不好,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不够,不断发生重大事故;农村土地纠纷、承包合同纠纷以及一些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未能及时、有效处理;入冬以来,部分地区煤气、暖气供应不足,给群众生活造成了暂时困难,等等。这些问题既有历史上长期没有解决好的老问题,也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如果这些热点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就会影响社会稳定乃至全省工作的大局。为解决好当前的热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全省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把握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决抓好维护社会稳定这件大事。各级领导同志要提高对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把它作为稳定大局的关键环节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要抓住当前社会不稳定因素中的重点问题,组织力量,摸清情况,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同时要针对可能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早研究妥善的解决办法,防患于未然。
二、各级政府机关要转变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增强群众观念,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一级抓一级,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搞好调查研究,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对应该解决的问题,要尽快予以解决,让群众见到明显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要事先做好协调、衔接和宣传工作,取得广大群众的了解和支持,以避免诱发社会矛盾。
三、实行分工负责制,切实解决好当前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省经贸委、建设厅要会同各市协调处理好城市居民煤气、暖气供应中存在的问题;省劳动厅、民政厅要会同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发动并组织各地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社会救济户的生活保障问题;省民政厅、农办、农业厅组织人员,深入到全省农村的贫困地区和受灾较重的地区,检查灾民过冬安排情况,切实解决好灾民的衣、食、住、医等问题;省物价局、贸易厅、粮食局、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要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库存,搞好供应,稳定市场,保持物价水平的基本平稳;省教委要组织人员深入到有关市、县,督促各地认真解决好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各金融部门要为保持社会稳定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并积极向国家银行争取资金支持。
四、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到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处理好信访工作与经济工作的辩证关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妥善地予以解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越级上访和赴京集体上访。要抓好基层信访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把重点信访案件分解到各市和各有关部门,提出要求,落实责任,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共同做好信访工作,确保明年全省信访工作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信访总量、批次等有关指标要有所回落的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按上述要求,切实抓好落实,春节前将落实情况报告省政府。各市人民政府要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本地区发生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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