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罚没车辆处理问题的通知
关于罚没车辆处理问题的通知
(穗府[1995]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粤府办[1993]8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指定十家拍卖行经营罚没车辆拍卖业务的批复》(粤府函[1994]288号)精神,为加强我市罚没车辆的管理,解决罚没车辆处理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应没收的车辆,执罚机关按法定程序办理没收手续。各执罚机关没收车辆后,在上诉期满时,应填写广州市罚没物资上缴清单(见附件二)、罚没裁决书报送广州市罚没物资管理办公室。市罚没物资管理办公室应与公安局法制处协调,审核检测合格后,签发《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并报省公安厅审核,发给《办牌许可证》,由市罚没办直接委托省人民政府批准指定经营罚没车辆的广州市公物拍卖行公开拍卖。
二、拍卖罚没车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拍卖后所得价款,扣除市公物拍卖行按规定收取的手续费后,其余部分返还上交车辆的办案单位,办案单位按隶属关系上缴同级财政部门,所需办案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
三、市公安局十三处车管科凭广州市公物拍卖行发票、《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和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核发的《办牌许可证》办理上牌。
四、由市罚没办、市物价局、市公物拍卖行以及上缴物资单位组成罚没车辆定价小组,市罚没办为组长单位。定价小组将根据有关价格资料、市场行情及车辆的新旧程度确定其拍卖价格。
附件:一、关于指定十家拍卖行经营罚没车辆拍卖业务的批复
二、广州市罚没物资上缴清单
三、指定检测站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日
附件一:
关于指定十家拍卖行经营罚没车辆拍卖业务的批复
(粤府函[1994]288号)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江门、肇庆、惠州、梅州、阳江、茂名市人民政府:
穗府函[1994]12号、深府[1994]104号、珠府[1994]31号、汕府[1994]64号、江府[1994]87号、肇府报[1994]63号、惠府函[1994]99号、梅市府报[1994]41号、阳府呈[1994]66号、茂府报[1994]18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公物拍卖行、深圳市动产拍卖行、珠海市拍卖行、汕头经济特区拍卖行、江门市拍卖行、肇庆市拍卖行、惠州拍卖行、梅州市拍卖行、阳江市拍卖行、茂名市拍卖行经营罚没车辆拍卖业务。上述拍卖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拍卖规范,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罚没车辆的拍卖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二:
┌──────┐
│ │ 广州市罚没物资上缴清单
│编号:字 号│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
┏━┯━━┯━━┯━━┯━━┯━━┯━━┯━━┯━━┯━━┯━━━━━┓
┃顺│罚没│物资│规格│单位│数量│订价│总价│代管│入仓│ ┃
┃序│收据│名称│型号│ │ │ │ │地点│地点│ 备 注 ┃
┃号│编号│ │ │ │ │ │ │ │ │ ┃
┃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 ┃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第一联 执罚单位存查
上缴单位 接收单位 订价小组
负责人 (签章) 接收人员(签章) 负责人(签章)
填表说明:①本表第一栏至第五栏由上缴单位填写;②本表第六栏由订价小组填写
;③本表第七栏至第九栏由接收单位填写;④本表左上方编号由接收单位编写;⑤
凡属《广州市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物资单独填写本表上报市罚没
物资管理办公室。
附件三:
指定检测站名单
┏━━━━━━━━━━━━━━━━━┯━━━━━━━━━━━━━━━━┓
┃ 检测站名称 │ 通讯地址 ┃
┠─────────────────┼────────────────┨
┃广州市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站 │ 广源路68号 ┃
┠─────────────────┼────────────────┨
┃深圳市汽车测试公司检测站 │深圳市人民北路128号 ┃
┠─────────────────┼────────────────┨
┃珠海市新港汽车公司检测中心 │珠海市大环山龙坑路段 ┃
┠─────────────────┼────────────────┨
┃佛山市机动车检测站 │佛山市江湾路马鞍岗 ┃
┠─────────────────┼────────────────┨
┃江门市汽车修配厂汽车检测站 │江门市胜利路47号 ┃
┠─────────────────┼────────────────┨
┃惠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 │惠州市古塘坳 ┃
┠─────────────────┼────────────────┨
┃汕尾市机动车检测站 │陆城老车站对面 ┃
┠─────────────────┼────────────────┨
┃揭阳市机动车检测站 │榕城马牙车路 ┃
┠─────────────────┼────────────────┨
┃潮州市机动车检测站 │枫春路下路堀 ┃
┠─────────────────┼────────────────┨
┃汕头特区机动车检测公司 │特区珠池路北侧 ┃
┠─────────────────┼────────────────┨
┃东莞市公安局机动车检测中心 │莞太路外运公司内 ┃
┠─────────────────┼────────────────┨
┃河源市机动车检测站 │新市区河源大道 ┃
┠─────────────────┼────────────────┨
┃梅州市梅安机动车检测站 │梅州三路86号 ┃
┠─────────────────┼────────────────┨
┃肇庆市公安局机动车检测站 │市黄岗镇 ┃
┠─────────────────┼────────────────┨
┃清远市机动车检测站 │市松岗路147号 ┃
┠─────────────────┼────────────────┨
┃韶关市机动车检测站 │韶关南郊二公里 ┃
┠─────────────────┼────────────────┨
┃阳江市江城区机动车辆修配中心检测站│城西麻演(刘二坎) ┃
┠─────────────────┼────────────────┨
┃湛江市第二机动车检测站 │霞山湖光路5号 ┃
┠─────────────────┼────────────────┨
┃茂名市通大招待所机动车检测站 │市红旗中路55号大院 ┃
┠─────────────────┼────────────────┨
┃中山市汽车检测维修中心 │市孙文东路 ┃
┗━━━━━━━━━━━━━━━━━┷━━━━━━━━━━━━━━━━┛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