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林业厅、 土地局关于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发展果树的报告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林业厅、
土地局关于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发展果树的报告的通知
(豫政〔1995〕8号
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厅、林业厅、土地局《关于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发展果树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二日)
我省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省份。保护耕地,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粮棉生产,一直是各级政府的一件大事。近两年来,一些地方特别是平原农区占用耕地盲目发展果树,造成耕地资源大量减少,粮棉播种面积下滑。这种现象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严重影响粮棉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对保证市场有效供给、抑制通货膨胀极为不利。对此,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发展果树,以稳定粮棉种植面积,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省农业厅、林业厅、土地局关于
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发展果树的报告
(一九九五年一月八日)
近两年,我省一些地方特别是平原农区,出现了大面积占用耕地盲目发展果树的现象。据统计,京广线以东8个平原农区的市、地,新发展苹果园40多万亩,其中有近一半是占用耕地种植的;京广线以西的山丘地区,也有一些地方占用耕地栽植果树。特别是去冬以来,一些地方占用耕地发展果树的势头很猛,成千亩集中连片的耕地被规划成果园或挖了树坑,与粮棉生产争地的矛盾十分突出。这一问题已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要求我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就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发展果树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立全局观念,切实保证粮棉等农作物种植面积的稳定
粮棉不仅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而且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战略物资。我省是农业大省,又是人口大省,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必须加强对现有的耕地资源的保护,高度重视农业发展特别是粮棉生产。如果占用耕地发展果树的现象不及时制止,每年将因此减少粮棉种植面积数十万亩,不仅直接影响我省粮棉种植面积的稳定和大宗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而且对国计民生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也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各地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时,必须树立全局观点,克服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确保粮棉种植面积的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批制度,切实控制占用耕地发展果树
对1994年冬季在耕地上新规划的果园,还未挖坑的,应停止栽植果树;对过去占用耕地发展的树龄已经老化的果园,也要区别情况,有计划地退果还耕,种植粮棉或其它农作物。今后确因生产需要而进行大面积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特种适宜果树、在耕地上建果园的,必须按照《河南省 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 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严格进行审批,即“单位和个人在耕地上建果园、林地、鱼塘等,而将耕地改为非耕地的,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一次改耕地30亩以下的,需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一次改耕地3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需经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批准;一次改耕地100亩以上的,需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凡是违反审批制度而擅自占用耕地发展果树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搞好区域化种植
各地要认真贯彻农业部、林业部关于果树生产“上山下滩,不与粮棉争地”的发展方针,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切实做到发展果树生产不与粮棉生产争地。同时,要鼓励农民上山下滩和在岗岭薄地及“四旁”地发展果树,沙区可因地制宜地发展果粮间作,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平原农区是苹果生长的次适宜区,果品质量较差,病虫害严重,一定要把重点放在发展粮棉油等农产品的生产上,搞好粮棉油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豫西等丘陵山区是水果生产的适宜区,适宜多种经济林生长。豫西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印发的《豫西经济林基地开发建设十年规划》(豫政〔1995〕6号),建立以苹果为主的名、特、优经济林基地,但要严格制止占用水利设施较好的耕地发展果树。通过实行区域化的科学布局,努力提高粮棉油和水果生产的规模效益,逐步形成我省东粮西果优势互补的种植格局。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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