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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陕西省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
  • 【发布单位】82502
  • 【发布文号】陕政发[1995]49号
  • 【发布日期】1995-07-13
  • 【生效日期】1995-07-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陕西省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

陕西省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

(陕政发[1995]49号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三日)

旅游业是综合性的经济产业。发展旅游业不但可以获得创汇增收的直接经济效益,带动和促进关联产业的发展,而且可以通过组织客源,以人流带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发挥对外交往和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的桥梁和媒体作用。实施“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的战略,必须加快发展旅游业,使之尽快成为全省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

一、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把陕西建成名副其实的旅游大省
陕西发展旅游业具有明显优势,早在1985年初,省委、省政府就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决定》。10多年来,陕西旅游业有了长足发展,在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了先导作用。全省旅游设施日臻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初具规模,并有了一支训练有素的旅游工作队伍,为加快旅游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旅游业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旅游市场竞争特别是国际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去年开始,全省旅游行业出现了海外游客下降、企业经营困难的被动局面。我们必须总结经验,坚定信心,抓住机遇,知难而进,促进旅游业走出困境、再上台阶。
今后一个时期,陕西旅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抓住机遇,开放开发,整体促销,配套建设,提高质量,增加效益。通过海外抓促销,国内抓建设,逐步形成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以旅游为切入点,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以产业带行业,以行业促产业,走出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旅游产业化路子。
到本世纪末全省旅游业发展的目标是:年旅游总收入达到90亿元,其中外汇收入2.5亿美元;年接待海外旅游者75万人,接待国内旅游者3000万人次以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达到新的档次和水平。

二、加大促销力度,开拓旅游市场
开拓旅游市场的基本思路是:走出国门,外引内联,全面宣传,重点促销,形成多元化、全方位开放的旅游市场体系。要大力开拓国际旅游市场,做到日、美、欧市场稳中有升,港、澳、台市场客源回升,周边市场逐步发展,新兴市场不断拓展。在国内要“东联西进”,即加强与东部沿海旅游业发达地区的联合,促进西安与其它热点城市合作,使热点区域旅游优势和省内旅游优势叠加,形成中国的黄金旅游线路;向西以“丝绸之路”为纽带,加强与西北地区和沿黄各省区的旅游协作,并向西南扩展,向沿边推进。
1、坚持统一对外和整体促销的原则。尽快制定并实施市场开发和促销的总体战略及具体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联合促销,树立陕西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增大市场占有份额。加强旅游与经贸、文物的联合,实行“文物牵线,旅游搭台,经贸唱戏”,互为依托,共同繁荣。在主要客源国适时组织由旅游、文化、文物、外经、外贸、民航、交通等部门和行业共同参加的大型国际旅游、经贸、文物展销活动,扩大陕西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2、在主要客源国家和地区设立委托代理机构或以合作形式派出常驻代表,开展国际旅游市场调研,组织经常性的宣传促销活动。对旅行社总经理和外联人员实行出国任务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有效。
3、鼓励经营国际旅游业的旅行社自主外联境外旅游团队。对进出西安的自联境外旅游团队,免收宣传费,减半收取办理签证通知费;旅游参观点门票费给予七折优惠;旅游涉外饭店房价按旅游团队价格给予八折优惠;国内城市间民航机票给予七折优惠。继续落实对旅行社外联人员的奖励政策,鼓励组织招徕更多的客源。
4、鼓励西安地区旅行社组织境外旅游团队到本省西安以外地区参观游览,凡停留过夜者,给组团人员适当奖励,经费由停留地旅游部门在旅游发展基金中提取。

三、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开发适销对路的系列旅游产品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旅游资源,搞好旅游区域和旅游线路的开发建设,形成以西安为中心,以文物古迹为特色,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辉映,观光旅游与特种旅游、专项旅游相结合的多元化、特色化的旅游系列产品。
1、提高旅游产品的品位和质量。对现有旅游景区景点、旅游线路和旅游活动项目,深度开发,逐步完善,丰富内容,扩大知名度,使之成为名优产品,具有经久不衰的吸引力。要下大力继续抓好秦兵马俑二号坑发掘修复、黄帝陵整修、炎帝陵建设、法门寺二期工程、西安城墙、延安革命圣地文物、黄河壶口瀑布、华山风景名胜区、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和西岳庙等重点旅游项目的配套建设。
2、积极开发、不断推出新的旅游产品。争取发掘乾陵或桥陵;抓紧开发建设西安曲江旅游度假区,争取列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筹备建设秦陵博物院;开辟秦兵马俑坑模拟考古旅游、法门寺佛骨开光和迎佛骨旅游活动,以期产生新的轰动效应。积极开发书法旅游、宗教旅游、修学旅游、商务旅游、医疗保健旅游、度假旅游、登山旅游等特种旅游与专项旅游。增辟反映现代建设成就和人民生活状况的参观项目。经过开发建设,推出一批动静结合,古今皆备,既有观赏内容,又有参与性的旅游活动项目。
3、充分发挥西安旅游中心城市的作用,向东西延伸,南北辐射,形成点线结合、板块突出的陕西大旅游区。完善东西南北4条传统旅游线路和“丝绸之路”、“三国遗踪”、“黄河精选游”等5条专项旅游线路的配套建设,把西安建设成为国际旅游胜地。
4、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增强创汇能力。坚持走旅工贸结合的路子,提高现有旅游商品质量,改进包装装璜。努力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增加花色品种,搞好售后服务。对文物复、仿制品等重要旅游商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国务院《关于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问题的批复》的有关政策,重点扶持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旅游涉外定点商店。积极筹建西安旅游购物中心。省和各地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扶持旅游商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
5、加强娱乐设施建设,改善和丰富旅游者的文化生活。抓好高尔夫球场、跑马场、狩猎场、射击场、仿唐马球场等游乐设施项目的建设,加快西北影城建设进度,兴办更多的“唐乐宫”式的夜总会。经公安、旅游部门批准,允许旅游企业以海外旅游者为服务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试办奖励性旅游活动,实行对内封闭管理,充实和丰富旅游文化娱乐生活。

四、积极引导,加强管理,促进国内旅游业的稳定发展
正确处理国际旅游与国内旅游的关系,坚持一手抓国际旅游,一手抓国内旅游。发展国内旅游业,要认真贯彻“搞活市场,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方针,充分利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后,人们休闲时间增多的机遇,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关中地区以国际旅游为重点,国际、国内旅游并举;陕南、陕北以国内旅游为主,打基础,抓配套,上水平,树信誉,以国内旅游促进国际旅游。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商品开发和旅游人才培养,都要考虑国内旅游业的发展需求。选择一批服务设施完善、经营管理好、适合国内游客需求的饭店、餐馆作为国内旅游定点单位,实行旅游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国内旅游企业的素质,制定标准,严格管理,实行规范化服务。
加大有组织接待国内旅游者的比例。既要组织本省公民赴外地旅游,又要组织外省公民来陕旅游。对综合经济效益好,信誉好的旅行社,可从所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利息中返还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五、改善旅游环境,树立旅游整体形象
大力发展旅游交通,经营好西安至香港、西安至日本名古屋两条出境航线;力争尽快开通西安至韩国、新加坡、俄罗斯、西欧、美国等主要客源国的国际航线;争取西安航空港对国外飞机开放,并将西安开辟为海外旅游者出入境的国际口岸城市。鼓励成立旅游包机公司,开辟直升飞机旅游业务。与有关方面协商,开通“丝绸之路”和西安至延安旅游列车,并将西安至武汉、西安至安康的空调列车改为旅游列车。适时更新旅游汽车,保持客运能力。旅游景点道路建设项目要纳入全省“三通”工程计划,加快组织实施。
加强综合治理,搞好旅游安全。把安全管理的职责落实到部门、企业和人员,坚持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加大旅游场所治安管理的力度,打击暴力犯罪和盗窃案件,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飞机、车辆以及道路、桥梁、索道等设施的维修管理和安全检查,尽量避免各种重大事故发生。对新开发的旅游景区景点设施,由公安部门会同旅游景点主管部门制定安全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安全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放接待游人。搞好旅游市场整顿,净化旅游环境。加强对旅游购物场所和景区摊点的管理,制止围追兜售,杜绝以伪劣产品坑骗游客。
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对旅游行业员工尤其是司陪人员,要统一进行培训和考核,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服务。成立导游公司,加强对导游人员的专门管理。旅游商品、旅游景点门票和各种旅游服务项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加强对人造文物旅游景点建设的审批管理,禁止粗制滥造和坑骗游客。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强化群众监督,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各旅游城市要积极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西安、宝鸡、咸阳要争取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

六、深化旅游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旅游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深化改革,转换机制,苦练内功,强化管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1、认真贯彻中央《 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扶持旅游业的发展。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和旅游企业技改项目所需贷款,纳入信贷计划,予以优先安排。省计委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旅游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新开办的独立核算的旅游企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并在征地、贷款方面予以适当优惠。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涉外企业兴办海外中资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旅游涉外汽车公司缴纳养路费,可根据旅游旺、平、淡季,合理确定包缴比例,给予一定照顾。
现有中外合资、合作旅游饭店经营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合作期限,减免部分税收。
经批准创办的省级旅游度假区,授予相应管理权限,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优化旅游企业组织结构。以骨干旅行社为龙头,通过改组、改造、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组建一、二个以资产为纽带,集行、住、吃、游、购、娱一条龙服务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推动企业资产优化重组,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3、经营国际旅游业的一、二类旅行社和三星级以上的旅游涉外定点饭店,主管部门任命总经理,需具备旅游涉外企业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旅行社业务年检和旅游涉外饭店星级复查,要把企业总经理的业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作为重要内容。对达不到任职资格的,旅游部门应建议主管部门教育提高以至更换,否则年检和复查不予通过。

七、增加旅游投入,增强发展后劲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设立旅游事业发展基金的规定,尽快修订并下发执行《征收旅游事业发展基金实施办法》。征收对象为省内所有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省属单位和中央驻陕单位由省上征收,各地市所属单位由各地市征收。基金的使用由旅游部门提出年度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拨付,并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省财政旅游事业费,从1995年起列入预算,今后随着财政状况好转,应逐年有所增加。各地市政府也应安排一定数额的旅游事业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办旅游业。继续坚持国家、地方、部门一起上,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内资、外资一起上的方针,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旅游发展资金。只要具备一定条件,有经营管理能力,经旅游和工商部门审批,都可以兴办旅游经济实体。鼓励外商投资者来陕开发旅游资源和旅游商品,兴办旅游交通,兴建旅游设施,兴办“三资”旅游企业,以及经营其他除国家明确规定限制以外的旅游业务。

八、培养和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旅游工作队伍
继续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办学的方针,争取到2000年实现旅游行业的从业人员以旅游院校培养的专门人才为主体的战略目标。尽快完成旅游企业现有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岗位培训,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达到持证上岗。进一步搞好导游人员和饭店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评工作。有计划地选派旅游行业的优秀骨干到国外培训,掌握国际惯例,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加强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爱国主义、职业道德、涉外纪律教育,提高旅游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大力表彰旅游行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的敬业意识和进取精神。

九、发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旅游业的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
建立陕西省旅游业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主要旅游城市的负责同志参加,统筹规划和协调解决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旅游事业管理局是省政府统一管理全省旅游行业的职能部门,要强化行业管理职能。各地、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搞好本地区的旅游行业管理。
加快制定《陕西省旅游业管理条例》、《陕西省旅游景点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使旅游行业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强旅游执法监督检查,推进旅游行业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抓紧制定陕西旅游业“九五”发展规划。各地、市、县(区)也要制定各自的旅游业发展规划,分别纳入全省和各地、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旅游业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经济产业,各地市、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发挥群体优势,共同打好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总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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