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委关于 广州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和 1996年广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要点请示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委关于
广州市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和
1996年广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要点请示的通知
(1996年3月8日穗府〔1996〕2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体委《关于广州市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和1996年广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要点的请示》,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三月八日
关于广州市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方案和1996年广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要点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宣传《 体育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现将广州市全民健身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广州市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和《1996年广州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要点》上报审批,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广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二月六日
广州市贯彻《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
全民健身计划是由政府领导,社会支持,全民共同参与的群众体育发展计划。其目标是从1995年到2010年,用15年时间,通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在我国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使体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使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国民体质与健康水平等主要指标,接近中等发国家水平。这是一项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配套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关系到国家民族兴旺发达的一项跨世纪的战略计划。贯彻实施这一计划,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都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增强民族的身体素质,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广州市的实际情况,特提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领导,建立健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管理网络。
(一)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发展体育事业列入广州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定期(每年不少于两次)讨论体育工作,检查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进程,要在资金投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使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国民体质测定、监控以及发展体育产业,加强体育市场管理,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关系等方面真正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成立广州市全民健身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实施《纲要》的统一领导。委员会日常具体工作由市体总(群体)工作部门负责。参加指导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发挥各自优势,结合自身特点,积极贯彻实施《纲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健身计划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和组织实施工作,将普遍增强国民体质作为体育工作重点,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落实。教育部门要加强体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把贯彻《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作为重点抓好,中小学均应将体育课列入考核学生学业,计算升学成绩的科目。农业部门要着重抓好农村体育工作,把争创体育先进县、先进乡(镇)评选活动和节假日体育活动落到实处。民政(残联)部门要着重抓好残疾人体育活动,城建部门要着重抓好全市体育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卫生部门要协助体育部门做好体质监测工作,工商部门要协同体育部门做好体育娱乐、健身市场的经营管理工作,宣传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介加强对全民健身计划宣传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配合各级党政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妇女、青年、儿童开展各种健身活动。
(三)各区和县级市要相应成立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市直各单位要设置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统管本地区、本系统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工作。各区和县级市可在辖地内建立社区体育管理机构,管理、协调、指导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组织群众体育竞赛等。
(四)发挥各种群众体育社团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中的积极作用。各行业的体育协会、跨行业的地区体育协会要进一步调整、加强和充实,做到“五有”,即:有工作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来源,有工作计划(即组织群众体育活动计划),有活动阵地(即群众体育活动场所)。各街道应设立社区体育服务站,配备经过培训合格的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群众科学地进行健身锻炼活动。鼓励兴办各种体育俱乐部、体育会所等群众性健身娱乐组织。农村各乡镇可依托文化站,也可成立文化体育站、文体中心等,配备乡镇专(兼)职体育干部,在工作中把体育与文化结合起来。
二、建设和开放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满足市民体育健身需求。
我市人均拥有的体育场馆用地面积已达0.8平方米,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市体育用地的最低标准。但除天河体育中心等为六运会所新建的体育场馆外,大多设施陈旧,功能单一,分布不平衡,且绝大部分为专业训练和比赛的场地,向市民开放进行体育锻炼的场地很少,离国家规定的标准差距很大,不能满足群众体育锻炼需求。针对这种状况,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对现有体育场馆的管理,提高使用率。市属体育场馆(除部分运动训练专用场地外)均应向社会开放,对青少年学生和残疾人使用场地进行体育锻炼,给予免收或优惠收费。市区范围的机关、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应向社会开放,开展有偿服务,以弥补市区公用体育设施的不足。对我市现有体育场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进行改造,增加群众体育娱乐服务配套设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加自身“造血功能”,提高自我养护能力。要把天河体育中心建设成健身娱乐服务设施齐全的体育公园。
(二)把体育场馆设施纳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为子孙后代留下体育健身活动场所,通过城市规划改造,逐步解决一些市区体育设施空白或不足的现象。在2010年前做到老区应拥有5至10公顷用地面积的体育场地设施,新区至少应有一个用地面积不少于5至10公顷的体育活动中心(含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新区建设每5万人居住区,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兴建不少于1.3至1.5公顷的体育活动场地,老市区改造必须保证每条街拥有不少于80平方米的固定活动阵地的社区体育服务站。市规划部门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新老居民区规划体育用地,通过政府拨款,政策扶持,社会集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居民区兴建小型、简易、多功能的群众体育健身场所。
(三)市各类少年宫、文化站、公园以及各类体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要增设群众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如“健身径”、“健身广场”等,为广大市民群众进行户外体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四)要重视学校和农村乡镇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要求在本世纪未,我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学校体育用地标准(小学达到人均2.3平方米,中学达到人均3.3平方米),要求农村乡镇应兴建灯光篮球场和体育活动场,大部分乡镇达到省先进体育乡镇场地设施要求。
(五)要抓紧制定法规、条例,加强对市区体育场地和设施的监督和管理,使体育场地设施不受侵占或擅自改变体育用地规划用途。确需将体育场地移作他用的,必须事前报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通过多种渠道,增加群众体育经费投入,改善群众体育活动设施条件,以保证推行全面健身计划的需要。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经费,以社会、个人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
(一)通过政府拨款,政策扶持,为发展群众体育提供经费。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财政收入状况,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经费的投入。体育部门要改善资金支出结构,逐步增加群众体育事业费在预算中的支出比重。并从市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国土资源有偿使用费交由地方使用的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以保证学校和社会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在规划体育用地时,可适当放宽用地标准,允许在规划体育用地内,在不减少体育使用功能面积的条件下,充分利用高层空间,进行房地产开发,为体育场地建设筹集资金。
(二)通过单位投入,动员社会集资,扩大全民健身资金来源。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是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维护生产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各部门都要对全民健身工作给予相应投入,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步增加拨款,支持群众体育健身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学校教育经费中用于开展学生体育活动的费用应占有一定比例,不得挪用。马会、公益发展中心以及教育基金会和体育基金会等要支持发展我市群众体育。市体育基金会设立全民健身奖励基金。此外,鼓励、支持单位、团体、个人和海外同胞,捐款资助全民健身活动。
(三)培育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竞赛训练有偿服务,为发展群众体育筹集资金。
四、建立基本工作制度,保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实际效果。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制度。按照1993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第19号令》的要求,由市体委牵头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并以指导员为骨干,带出一支社区体育服务志愿者队伍。
(二)实施《纲要》评估考核制度。制定评估标准、细则,对各单位实施全民健身工作检查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指导,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实施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按照全民健身计划中对国民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各区和县级市选择部分街道、学校、企事业作跟踪检测单位,从1996年开始进行检测试点和准备工作。具体做法由市体委牵头组织制定。
(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检测访问制度。由市体委与市统计局合作,按照社会抽样调查方法,以500户左右的家庭为检测点,结合家庭生活方式问卷调查,进行家庭健身活动调查研究,每年进行统计学处理,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典型经验,指导全市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方案。
(五)建立节假日群体活动制度。利用全年各个节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每年6月,全市将集中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周,掀起全民健身热潮,使全民健身工作广泛开展。
(六)建立群众体育竞赛制度。充分发挥竞赛杠杆作用,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全校性综合运动会,各区、县级市每年要举办1次中、小学生运动会,每4年举办1次全市性中学生、工人、农民、少数民族、残疾人运动会,机关、企业、农村、街道等基层单位也应结合本单位特点,每年组织1次以上运动会或单项体育竞赛活动。
五、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各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运用各种形式宣传、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高各级领导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使全社会认识到身体素质是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物质基础,全民健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体育的发展水平是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单位要加强群众体育宣传,开设全民健身专题节目,普及科学健身常识介绍科学健身方法,在全市掀起全民健身宣传高潮,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体育意识和健康观念,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全民健身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六、发挥体育科技队伍作用,加强对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科学指导工作。聘请市体育科学学会,为市全民健身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研究推介科学健身方法、器材,审编出版全民健身书刊,对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行科学指导。
1996年广州市实健身计划工作要点施全民
1996年,我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总的要求是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颁发的《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指针,以在职中青年干部职工为突破口,密切配合广州建城2210年城庆活动,充分运用评比竞赛扛杆,广泛深入发动基层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在全市掀起全民健身热潮。
一、突出重点,深入宣传,增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环节是在职的干部职工,特别是知识分子和机关干部。这部分人正值年富力强,上有父母、下有子女,家庭负担重,工作压力大,种种主客观因素,使这部分人体育意识比较淡薄,体质堪忧,成为我市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工作的薄弱环节。为此,今年我市将采取“抓中间、促两头”的做法,以组织发动在职干部职工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作为突破口,推动青少年学生和离退休人员的体育健身活动。
发动在职中青年干部职工参加健身运动,关键是提高他们的体育健身意识。我们将采取政府倡导、社会舆论引导、体育部门指导等多种方式,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和宣传手段,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 体育法》和《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使他们认识到身体素质是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物质基础,全民健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体育的发展水平是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参与体育活动是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养成健康文明的体育健身意识,自觉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形成“多上运动场,少上医院;多运动,少吃药”的社会舆论导向。
二、开展活动,组织竞赛,掀起群众健身热潮。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各种健身运动和体育竞赛,是扩大体育宣传,增强群众体育健身意识的最好形式。各单位应充分利用节假日,以基层为主,因地制宜,开展小型多样、简便实效、群众喜爱的各种健身运动。各级体育部门要集中精力抓一些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并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群众体育竞赛活动。根据今年特点,市将集中精力主要抓好以下活动:
(一)起草下发广州市运动会规程,运用每4年一届的市级运动会竞赛杠杆,指导和推动各区、县级市、市直属单位和学校,办好青少年和职工以及农村乡镇运动会。要求各单位在组织群众体育竞赛时,要注意防止将群众体育竞技化,青少年体育成人化等偏向,强调运动会要坚持群众性、健身性、民族性、趣味性和科学性。
(二)在全市推广、普及第七套广播体操。广播体操是一项群众喜爱、简便易学、普及面广、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它对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工作效率,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增强组织纪律性等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市体育部门将同市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配合,运用竞赛、评比、表彰等多种手段,调动和激励广大群众的锻炼热情,使广播体操在全市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经常、广泛、持久地开展下去。
(三)办好全民健身活动周。今年全民健身活动周的重点放在基层,要求各单位在去年基础上有新的发展和创造。市将通过开展评选全民健身活动周优秀组织奖的方式,鼓励各基层单位组织好这项活动。
(四)举办市属机关运动会。选择机关易于开展的若干运动项目,举办一次全市性的机关干部综合运动会。号召全市机关干部每人最少参加一项体育竞赛活动,学会一项健身方法。要求各级机关领导带头,人人参与,充分运用领导机关的影响力,从而推动全市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五)开展“评选全民健身家庭”的活动。市体委与市妇联拟定“全民健身家庭”评选条件和实施办法。凡达到“全民健身家庭”标准的,发给由市长签名的荣誉证书,以激励市民广泛开展家庭健身运动,争当健康文明家庭。
(六)每季度利用双休日举办一次机关干部健身活动日。由体育部门提供场地、设施,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培训、竞赛,为其提供健康咨询,逐步提高机关干部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兴趣。
除抓好以上全市性重点活动外,还将通过各级体育社团,举办多种群众性的活动和竞赛,做到全市月月有竞赛,经常有活动,使我市群众体育生动活泼、多姿多彩。
三、培训骨干,加强管理,发挥体育场馆和体育社团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支素质高的群众体育骨干队伍,调动体育场馆和体育社团组织的积极性,是抓好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的重要保证。今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核、发证工作,逐步使体育辅导员队伍持证上岗,规范管理。拟与广州体育学院合作,筹办授予等级称号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二)通过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培训一批等级裁判,为基层开展群众体育竞赛提供组织骨干。
(三)制定市公共体育场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评估考核办法,加强对体育场馆的监督管理,使体育场馆进一步向社会开放,提高场馆使用率,发挥体育场馆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中的保证作用。
(四)搞好部分单项协会的换届改选,调整充实体育社团领导力量,制订协会主席、秘书长的职责权限和协会的工作程序及会议制度,使各协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发挥协会在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中的作用。
四、开展社会调查,重视科学指导,促进全民健身计划健康发展。一是与卫生部门配合,选择一批机关、工厂、学校进行国民体质监测试点,为制定符合我市国民健康标准提供依据。二是开展家庭健身活动抽样检查。与市统计部门合作,设计调查内容,选择500户各类型家庭为监测对象,从今年开始,进行问卷调查,每年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处理,为我市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聘请市体育科学学会为市民健身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研究推介科学健身方法、器材,审编出版全民健身书刊,对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进行科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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