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的通知
(1996年3月11日宁政发〔1996〕6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和指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滩涂开发投资有限监事会。成员如下:
主任:姜永荣 副省长
成员:姜道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九汉 省计经委副主任
张开辉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陆乃勇 省农林厅副厅长
沈之毅 省水利厅副厅长
曹 雄 省国土管理局副局长
王 清 省农业资源开发管理局局长
佘名荣 省水产局副局长
陆为农 省农机局局长
朱士兰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实施监督。公司要定期向监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