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银行贷款债务管理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世界银行贷款债务管理的通知
(1998年1月22日闽政〔1998〕文21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1992年以来,我省地方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总额已达6.14亿美元,主要分布在农业、卫生、教育、交通和能源等部门,有力地缓解了我省经济建设资金的不足,而且改善了产业结构和债务结构,对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在项目执行中也存在如较为严重的拖欠世行贷款等问题,从而影响了我省的对外信誉。为了维护我省对外信誉,不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世界银行贷款债务 管理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世行贷款是我国政府借入的主权外债,也是我省地方政府的外债,其债务能否按期归还,不仅直接影响到我省政府的对外信誉和国际形象,而且影响到我省同世界银行之间的双边合作关系。按照国际惯例,外债的清偿优先于内债。因此,各级政府和各项目债务业主应维护 转贷协议的严肃性,从顾全大局出发,认真如期清偿到期的债务。要加强领导,将债务管理和偿债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财政、计划、外汇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要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世行贷款项目的债务管理。
二、要增强还贷意识。借用世行贷款同财政的无偿资金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各级应加大宣传力度,端正偿债意识,坚持“谁借谁还”、“谁用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做好世行贷款债务管理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应严格遵守 转贷协议,就到期的贷款提前做好还本付息付费的资金需求预测和准备,保证到期足额地偿还贷款债务。
三、完善还贷机制。要严格规范转贷模式和担保模式,实行贷款工作由财政归口管理。对贷款项目应逐步采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有效措施将世行贷款债务落实到位,做到有帐可查。各级政府应督促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还贷准备金管理暂行规定》建立还贷准备金,用于垫付因特殊原因临时出现的还款困难。项目单位应根据转贷协议所规定的每年还贷计划进度,及时筹措资金,建立项目的偿债基金。同时,各级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应注重对项目产出效益的跟踪,将建设完工项目所产生的效益同偿债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解决偿债问题,理顺偿债渠道。
建立省级政府外债还贷准备金。从省级偿债风险基金中,划出百分之三十作为省级外债还贷准备金,由省财政设立专户管理,用于短期周转,以提高我省外债偿债信誉。由省财政厅负责制订还贷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四、加强债务清查。目前我省主要欠款项目大部分为世行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前的条条管理项目,存在着债务主体构成和债务状况不清等问题,各级政府应将世行贷款债务纳入财政管理渠道,责成同级财政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对本级所有世行贷款项目(含原有通过中央部委条条转贷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债务清查,了解核实各项目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将清查结果上报省政府,抄报省财政厅。
五、建立偿债的约束机制。对未能如期归还贷款债务的地市和相关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督促还款:
(一)根据《福建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通过财政预算渠道直接扣款,并加收滞纳金。
(二)从欠款地市和相关单位正在执行中的其它世行贷款项目的提款中直接扣款。
(三)本着“旧债未清、新债不借”的原则,暂停欠款地市和相关单位世行贷款新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完善债务监测体系。随着我省还贷高峰期的临近,我省所面临的债务风险也将逐步加大。因此,外汇管理、财政、计划部门应密切配合,强化政府外债的监测反馈手段。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都应该树立债务风险意识,重视并做好世行贷款的规避风险管理。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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