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审计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审计工作的意见
(晋政发〔1999〕19号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五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我省审计机关组建以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逐步加强了对财政、金融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查处和纠正了大量违法违纪问题,对维护财经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审计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示出来。新形势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但审计执法环境、审计执法力度、审计管理体制、审计人员素质和审计基础设施等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的审计工作。
一、各级政府及其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为审计监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各级政府及其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监督的客观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牢固树立不重视审计,就是不懂得市场经济的观念。学会运用审计职能对经济秩序进行监控,运用审计资料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运用审计手段解剖典型,指导全面工作,使审计监督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 宪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要亲自抓审计工作,重要审计事项要亲自过问,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亲自督促处理。政府常务会议要经常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各级政府安排的审计事项,一般每年初,由本级政府或其行政首长批准,其他领导和部门有需要审计机关完成的临时性审计事项,应一律经政府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批准下达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的经费要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列入预算,予以保证。较大的行业审计和专项审计项目所需经费,审计部门应及时将政府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及可能列入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审计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审计。
二、各级审计机关要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强化对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审计监督
各级审计机关,要集中精力对有财政拨款,特别是有大额拨款的单位和项目的审计监督,凡是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贷款的,无论是用在什么地方,什么项目上,都要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防止挤占挪用,减少损失浪费。对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使用国债资金及银行配套贷款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要按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投放在项目上,发挥投资效益。
要严格审计执法,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各级审计机关每年都要抓几个有影响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披露,或者召开大会,公开处理。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不能只处罚单位,不处理责任人。对因审计机关执法不严而造成放纵犯罪的问题,要追究审计机关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推行和完善审计派出制度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要在我省建立审计派出制度,由审计机关向使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大的政府主管部门派出审计机构,负责对该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审计机关的派出机制和编制,由审计部门提出意见,商机构编制部门确定。
四、切实改善审计机关的办公条件
我省审计机关的办公条件总的来说还比较差,有些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各级政府要视财力情况,尽可能安排一些用于改善审计机关办公条件和办公手段的经费,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审计机关工作环境和工作手段得到明显改善。
五、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公正廉洁、勇于创新的审计干部队伍
首先要加强审计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要继续贯彻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对我省各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审计机关正副局长的任免要事先征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同意。各级政府及人事部门,要协助同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做好对审计干部的管理、考核和推荐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教育,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公正廉洁、刚正不阿的行业形象。要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业务素质,强化审计干部业务培训,改善队伍结构,逐步造就一批懂得市场经济管理和国际会计知识的高层次审计专业人才,真正把我省的审计队伍建设成为一支省委、省政府放心,群众信任,能破大案,能打硬仗,作风过硬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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