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关于在全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关于在全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粤办发〔1999〕13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省纪委、省总工会、省经委《关于在全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9年6月25日
关于在全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全国厂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精神,现就全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厂务公开的目的、原则和总体要求
推行厂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广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实现有效的内部监督,把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搞上去。
推行厂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与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关机制统一起来,处理好“一个公开(厂务公开)、三个民主(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支持、维护经营管理者行使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权的关系,国家、企业、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尊重经营管理者管理权威的关系。
推选厂务公开的总体要求:一是切实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断扩大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切实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使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二、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检查标准
(一)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公开企业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包括企业年度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计划,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集体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企业改制方案,资产重组、兼并或破产方案等。
2、公开企业财务情况。包括年度财务计划、财务报告和投资计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及供应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福利费和公益金使用情况,企业所属分厂、车间、部门、劳动服务公司以及厂属医院、学校等二级单位财务情况。
3、公开职工切身利益的保障情况。包括企业购房、职工住房分配、房改方案及房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职工下岗分流安置和再就业方案及实施情况,提薪晋级和奖金分配方案,职工养老、医疗和其它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情况,招工录用和职工辞退程序,劳动争议处理情况,专业职称评聘及评优评先进的条件和程序等。
4、公开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包括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公车及通讯器材使用和费用支出情况,企业基建工程及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情况,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企业领导人出差、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二)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凡涉及应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均应按《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企业可探索建立职工民主议事会议制度,作为职代会闭会期间实行厂务公开的一种形式。参加民主议事会议的代表从职代会代表中产生,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职工民主议事会议的职权及运作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确定。同时,企业还应结合自己的实际,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其他公开形式。如设立厂务公开栏,召开职工代表恳谈会、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等,聘请民主监督信息员,以及广播、电视、厂报、墙报、黑板报等。
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工要求,采取阶段性、年度性的公开以及定期、不定期的公开。需要经常性公开的事项应当随时公开,需要综合性公开的事项每季度或每半年公开一次。企业每年年底要将厂务公开执行的情况以及对职工意见的答复和解决的情况公开,接受职代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三)厂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标准。
1、成立了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厂务公开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制定了厂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并作为企业一项重要制度确定下来;
3、公开工作已做到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明确、公开时间明确、公开程序明确;
4、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已得到落实,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证;
5、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已有明显成效;
6、民主评议干部满意率达到80%以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有明显的效果。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确定厂务公开的内容,并逐步丰富和完善。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邮政、电信、交通、医药、屠宰等单位,在搞好内部公开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开,将有关政策、规定、服务程序、服务标准、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行厂务公开的组织保证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省已成立全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各市、县(区)要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指定党政有关领导负责这项工作。企业要成立由党委、行政、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以及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本企业厂务公开工作;成立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工会,负责厂务公开日常工作。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纪检和工会等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组织保证体制和运行机制。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把党内监督与职工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认真进行考核,促进企业反腐保廉工作。工会要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者的优势,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开展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凡是没有建立职代会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以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都必须依法成立职代会。职代会每年对企业实行民主公开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实行厂务公开或在厂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必须给予批评教育,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予以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在厂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厂务公开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形成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推行厂务公开的步骤
全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今年底。省、市抓好一批厂务公开试点企业工作,推动面上工作。今年底,由省纪委、省总工会、省经委等单位组织若干个检查督导组,到全省各地检查督导厂务公开工作,力争今年全省40%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第二阶段,明年一年。上半年通过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在全省进一步全面推选厂务公开制度;下半年组织一次检查督促,力争年底全省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基本上实行厂务公开。第三阶段,2001年上半年。省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我省企业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各类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集体控股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要通过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等形式,推进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经济委员会
199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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