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为企业搞好服务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为企业搞好服务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非常重视,江泽民总书记深入各地调查研究,先后召开了五次座谈会,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最近,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提出了明确贯彻意见。为此,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综合部门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做到多服务、少干预、不干预,该管的管起来,该放的放下去,实现由单纯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的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治乱减负工作责任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近期要对向企业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标准过高的要降下来,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不准巧立名目向企业乱摊派或变相收费。要按照国务院要求,严格控制和规范对企业的各类检查。全面推广企业负担卡制度,积极试行国有企业收费的目录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把对企业的收费和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观念,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认真查找工作环节和审批手续中的问题,该简化的简化,该取消的取消。加快工作节奏,推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继续严格执行限期办理和联合办公制度。要树立超前服务意识,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
三、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扶持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和落实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扶持政策。改革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和监管体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支持企业建立激励机制,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集中力量抓好大企业、大集团,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快组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资金融通、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扶持。
四、着力做好“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进一步规范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运作,开展好对下岗职工的转业、转岗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各项服务工作,积极理顺劳动关系,帮助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创新的精神不断开拓再就业工作的新途径、新领域,使更多的下岗职工得到安置。
五、坚持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按照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要求,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式,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各级领导要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用更多的精力深入国有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办实事。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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