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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 行政执法主体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302
  • 【发布文号】冀政[2000]8号
  • 【发布日期】2000-02-25
  • 【生效日期】2000-0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 行政执法主体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
行政执法主体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

(冀政〔2000〕8号2000年2月25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强化行政执法主体意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主体作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领导干部是各行政执法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带头学法、懂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掌握组织和领导依法行政的基本功。(一)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每年都要有计划地举办3--5次法律知识讲座,既学习法律知识,又带头倡导学法、懂法、守法的风气。(二)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要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等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用两三年的时间把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领导都集中轮训一遍。省行政学院要把法律培训列入教学计划,在教学内容中增加法律知识课程,并举办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同时,也要抓好干部在职自学,把法律知识列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三)统一学习内容和要求。根据当前依法行政的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政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五部公共行政法律和本部门主管工作的专业法律知识。逐步做到对必备法律知识熟知会用,思考问题合乎法制精神,处理问题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四)要把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本单位执法情况,列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首先,在政府机构改革时,适当调整交叉或者相近的行政执法职能,原则上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解决好行政执法分散和互相掣肘的问题。其次,政府机构改革后,要进一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和《河北省罚没财物和赃款赃物管理规定》(省政府第80号令)、《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88号令)的规定,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通过对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和罚没许可证的核发和年检,加强对行政执法、执罚主体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解决由于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而造成的乱执法、乱处罚问题。第三,继续搞好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要帮助廊坊市政府搞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全省。要组织各地、各执法部门继续探索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合理配置行政执法力量的新思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纠正执法扰民的问题。第四,严格执行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制度,从体制上割断行政执法与小团体利益的联系,消除行政执法中“利益驱动”的弊端。第五,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使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加大行政执法。

三、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运行。 要继续树立用行政执法责任制统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局的思想,把进一步完善、规范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加强执法检查、突出责任追究、强化激励机制,增强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运行的活力和动力。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职能业务目标的内容之一,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要继续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法制局关于进一步搞好行政执法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文明执法水平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冀政〔1997〕20号)精神,坚持“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的原则,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水平,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委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司法监督,以及包括民主党派、人民群众、社会舆论在内的民主监督。各级政府及其政府部门要全面启动检举、举报、投诉等各种监督手段。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热点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执法大检查,按照《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及本部门“两错”追究办法,真抓实纠,着力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徇私枉法等执法违法问题,有效遏制行政执法上的腐败现象。要认真落实行政监督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上级对下级、政府对部门负有法定监督责任,各级行政首长是本级行政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层级监督责任。监察、审计机关要依法履行专项监督职责。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纠正行政执法机关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 首先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尤其要注意抓好新法、新人培训,把培训成绩合格作为取得执法资格的必要条件。其次,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切实把住进入关。对原聘用从事行政执法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尽快清退。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清退出行政执法队伍。第三,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这次机构改革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既懂法律工作,又懂政府工作;既广泛参加行政管理事务,又相对超脱;既了解领导者思考问题谋划全局的总体工作思路,又可以弥补某些法律知识不足等方面的优势,在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当好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上的参谋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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