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 关于加快发展水利经济的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
关于加快发展水利经济的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2000〕30号2000年3月10日)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水利局《关于加快发展水利经济的意见》。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发展水利经济的意见
(西安市水利局 2000年1月22日)
为了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有效保护、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我市水资源,现就加快我市水利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水利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水利经济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国务院《 水利产业政策》,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狠抓企业管理,增强行业优势,提高综合效益,坚持因地制宜、全面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确保城市供水为龙头,以水利旅游、水产养殖为两翼,带动节水配套、抗旱服务、小水电、水利建筑、绿色企业等各类产业共同发展,促进全市水利事业步入良性循环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全市水利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是:2000年水利经济总产值达到2.6亿元,实现利润0.22亿元。到2005年,水利经济产值达到7.02亿元,利润0.58亿元,水利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水利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职工工作、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二、突出重点,形成产业新格局
全市水利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努力抓好城镇供水、水利旅游、水产养殖、节水配套、抗旱服务、小水电、水利建筑、绿色企业等8大支柱产业,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水利二、三产业发展,建设好渭河名特优水产繁殖基地、节水机具生产基地、绿色苗木基地和抗旱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产业结构,全面提高水利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一)加快城镇供水工程建设。城镇供水是我市水利经济8大支柱产业之首,一定要超前运作,搞好发展规划,分步实施。市上重点抓好黑河已成引水渠道的建设和管理。加快黑河枢纽工程和长安见子河到南郊水厂的引水管道续建工程建设,把向西安地区的日供水量由50万吨提高到110万吨以上。完成7个区县城区供水扩容改造工程。同时,加快蓝田岱峪水库、灞桥红旗水库向东郊纺织城和热电厂供水工程,沣惠渠向西郊热电厂供水工程以及辋川河引水二期工程的前期工作。各区县也要加快各自县城供水工程步伐,搞好水源工程建设,瞄准外围组团、新建城镇和工业园区,不断开辟新的供水市场。积极推进供水价格改革,用3年的时间使水价达到成本核算的标准,经物价部门审定后,由各级水利部门执行。到2005年,基本消灭人畜饮用高氟水、苦咸水和污染水问题,实现城镇供水48000万吨,乡村供水自来水化达到70%以上。
(二)发挥水土资源优势,开发水利旅游资源。我市河道、水库水土资源丰富,发展水利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开发水利旅游资源,对扩大水利系统对外开放、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水利经济新的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要发挥河道、水库水面资源优势,注重水利旅游和全市大环境、文物景点的互补性。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的前提下,除为城市供水的水源地外,努力开发一批体现水利行业特点、水利发展历史人文景观的水利旅游项目。要加快水利旅游业的发展,必须做好规划、设计、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水利旅游规划、设计要新颖,立项要迅速,政策要优惠,宣传力度要加强,不断提高知名度,吸引更多的社会有识之士、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开发。
在抓好已建成旅游项目管理的同时,按照西部大开发的要求和城市的总体规划,再包装一批水利旅游项目,吸引多方投资建设。将产河游览开发区、汉城历史文化公园、沣惠度假山庄等作为今后水利旅游的开发重点,逐步建成省级旅游观光景点。周至、户县、长安、蓝田、灞桥、临潼等区县也要加快规划,近期确定1~2处县级水利旅游项目区进行规划、开发。
(三)加大水产养殖结构调整力度,促进渔业持续发展。各级水利、渔业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批转的市水利局《关于调整我市渔业产业结构促进渔业持续发展的意见》,继续加强渔业生产基地建设,推广优质高效养鱼实用技术,在提高商品鱼基地单产率的基础上,瞄准市场,调整品种结构,稳步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养殖。逐步建立全市范围内的鱼病防治与检疫网络,加紧制定有关西安市水生动物保护法规和水产品进入西安市场的准入制度。力争5~10年内,将市区近郊专业渔场建成以名特优品种为主的优质高效渔业生产基地。到2010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8万吨,总产值2亿元。
(四)水利建筑企业要练内功,强素质,抓好质量管理。各级水利建筑企业要紧紧抓住中央加大水利投资力度和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立足主业,拓宽增产创利渠道,加快发展步伐。骨干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打破地域界限,扩大建筑领域,积极主动地开辟更多的建筑市场。要以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为主体,建设一流的水利勘测、规划、设计队伍。各级水利勘测、规划、设计部门要围绕西部大开发中水利建设的大目标,改进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资质、信誉,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在城镇供水、防洪工程、水保治理、小水电建设、水利旅游等重点工程建设的服务中不断发展壮大。
(五)开发水力资源,加大小水电开发力度。我市渭河南山支流水力资源丰富,开发小水电潜力广阔。周至县4年建成500千瓦以上电站5座,蓝田、长安、户县要发挥自身优势,挖掘水能蕴藏潜力,加快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步伐,力争到2010年全市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3.6万千瓦。
(六)抓住建设农业节水示范市的良好机遇,搞好节水机具及配套设备的生产经营。市浦众公司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降低成本,严格质量,完善售后服务,拓宽市场领域,使“浦众牌”各类节水机具质量功能更完善。并积极开展大棚滴灌机具研制,努力建成产品面向西北、辐射全国的节水机具生产基地。各区县所属企业,在生产塑料管材、水泥暗管产品经营活动中,要根据市场需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生产经营范围,提高经营效益。
(七)大力发展绿色企业。治理“四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地要与水土保持结合起来。在不影响防汛安全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河滩地、渠(库)岸荒坡、荒丘等种植经济林果,发展多种经营,增加职工收入。沿山各县和沣惠渠管理局要结合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山川秀美项目的实施,加快水库渠道保护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要建立自己的经济苗木培育、种植基地,实施生态工程,绿化“四荒”。到2005年,全市要建成6个有一定规模的优质苗木基地。采取“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50年不变等优惠政策,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吸引社会各界投资“四荒”治理工程。力争到2010年累计治理“四荒”120万亩,实现水土保持和产值利润同步增长。
(八)巩固完善抗旱服务队。各级抗旱服务队要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壮大实力。做到旱时抗旱,涝时排涝,风调雨顺时参与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多方投资建设抗旱服务队。抗旱服务队实行有偿服务,国家和集体投资部分作为发展滚动积累基金。到2010年,全市建立20个抗旱服务队。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6个,市级8个。投资2000万元,资产达到4500万元,人员达到600人,实现控制灌溉面积30万亩。
三、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利经济要发展,领导决策是关键。各级水利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经济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坚持工程建设管理和经济运行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实行经济工作考核。各职能部门要按分管业务项目,落实目标任务。要形成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力抓,上下同心一盘棋,人人关心水利经济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是建立“水利资本金”制度。1.今后对于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供水、水电、水产、农业灌溉、抗旱服务组织、水保绿化苗木培育等项目,可按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在水利、水保、水产、水电建设资金中加大安排力度,由水利部门按资本金制度进行管理,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2.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用于发展粮食专项资金安排的农业开发项目中,亦应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些资金用于综合效益好的水利经营项目,做到有偿使用,以保证项目区内的水利工程维持良性运行。3.以实行农村自来水化为突破口,实行“五自”(自行筹资、自行建设、自行管理、自还贷款、自定水价)方针达到新建工程新水价,实行计划价格和最高限价的政策。鼓励社会各方积极投资入股,兴办水利事业。水利部门可投放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按期收回,滚动发展。二是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吸引社会有识之士、国内外投资者对小水电、水利旅游、城镇供水、“四荒”地综合治理、水产养殖等收入稳定、市场风险小的水利经济项目投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三是积极组建市水利经济创业中心和水利集团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实现资产的重新组合,促进水利综合效益的大发展。四是落实水利经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对于列入省、市重点的水利开发项目,如产河游览开发区、汉城历史文化公园、沣惠山庄和供水、水电等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一定数量的前期经费,以促进项目尽快上马。
(三)允许水利水保事业单位投资参与“四荒”地的综合治理。
(四)统一管理河道、湖泊及其防洪工程。对治河新增滩地和护堤地、水库、天然湖泊、渠道等水工程保护范围和管理经营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经县以上人民政府确权发证,由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统一开发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抢占、挪用。
(五)对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兴办的综合经营实体和生产基地,任何机关、部门都不得平调上收。
(六)在重新核定固定资产和核算成本的基础上,按照陕政发〔1994〕18号文件的规定,确定合理的供水价格。农业水价原则上按成本计征。目前可先按“稳住一片(粮、棉、油作物供水),放活一头(果树、蔬菜等高效农业)”的原则,进行水价调整。工业用水水价按成本加合理的投资利润率核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可略低于工业用水水价,但不得低于成本价。原有工程供水水价可按照上述各项原则3年内逐步到位,新建工程供水一律实行新价。
(七)水电价格应随发电成本及物价指数变化及时调整,小水电上网价应逐步与小火电价格持平。贷款新建电站实行新电新价,以增强还贷能力和保证合理利润。要继续执行“以电养电”的政策。装机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应视同小水电,并享受小水电“以电养电”的优惠政策。
(八)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已开征的水资源费、河道砂石管理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或补偿费)、地方水电发展基金等要坚持足额征收,不得减免。要按照有关规定留成和上缴,各级水利部门对这些费用要制定管理使用办法,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水资源管理部门、河道管理部门、水土保持监督部门、水电开发管理部门、水工程管理部门开展管理、监督、培训、宣传等业务所需活动经费按年度编制预算,实行包干使用。
(九)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才的开发利用。各级水利经济管理部门,要重视人才,善于发现和选用人才,要下功夫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的知识型人才。企业和经济实体要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奖惩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科技干部要给予重奖。要鼓励年轻有为的公务员,带职带薪下基层办企业、搞实体,培养锻炼一批优秀人才,作为水利经济发展的后备军。
(十)巩固完善、积极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成功经验。农村水利改革要处理好与国家制定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关系,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发展目标,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改“大锅水”为商品水,大包办为大家办,鼓励社会、水利部门职工积极参加,采取合股经营、承包、租赁、拍卖等办法,经营管理小型水利工程设施。不断发展壮大现有设施经济效益,走以水养水、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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