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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残发〔2009〕100号
  • 【发布日期】2009-09-27
  • 【生效日期】2009-09-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北京市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京残发〔2009〕100号)




各区县残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为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关于印发 <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残疾人培训工作实际,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残联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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