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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决定
  • 【发布单位】82401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0-05-18
  • 【生效日期】2000-05-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决定

(2000年5月18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1985年12月7日西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2月10日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995年9月28日西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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