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2001年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2001年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0〕210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广西2001年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共同为我区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而努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二月十四日
广西2001年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桂发〔1999〕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开展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发〔1999〕39号),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以项目为中心,围绕申办项目的各个环节,从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服务环境入手,开展投资软环境建设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使我区的行政服务环境有一个明显改观,成为我区以项目为中心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一个突破点。
二、具体措施
(一)巩固已有工作成果
主要是对1998年以来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目的是落实既定措施,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并扩大建设成果。
1.检查内容
(1)规范涉外收费管理,建立收费监督机制的情况:
国家和自治区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真正落实到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证一卡一票”(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企业交费登记卡、收费票据)制度的实施情况。
乱收费的投诉及其查处情况。
(2)建立健全外商投诉体系的情况:
建立投诉协调机构情况。
受理投诉工作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落实受理投诉的主办人员情况。
(3)各地市在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中对存在问题整改的情况:
整改措施。
影响投资软环境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
2.检查方式
(1)组织若干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检查小组,对各地市、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
(2)参与检查工作的单位:自治区外资办、财政厅、公安厅、监察厅、物价局、工商局、外商投诉中心、口岸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边防局等。
3.检查时间
2001年1月--3月。
4.总结评价
在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我区投资软环境建设评价主要指标对各地市、区直各有关单位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市和部门限期整改或解决。
(二)完成新的建设任务
1.改善行政服务环境
主要围绕一个中心(项目)、两个环节(项目审批和投诉受理解决)、三个重点(项目审批一条龙,行政收费一个窗口,受理投诉一个部门)来进行。
(1)抓住“一个中心”工作
即抓住项目这个中心,搞好项目的规划和前期工作,建立完备的项目库,为外商洽谈项目投资和合作提供必要的信息。
(2)搞好“两个环节”服务
①项目审批环节:
建立利用外资项目审批联合办公室制度,提供“一条龙”服务。
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事程序。
公布办事制度和程序,增强办事透明度。
②投诉受理解决环节:
建立外商投诉站点,健全投诉服务机构。
清理久拖不决的外商诉案,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建立投诉受理工作督查制度,及时、认真解决受诉工作存在的问题。
(3)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
①创造条件逐渐推行“三个一”服务:即外资项目审批各部门实行联合办公“一条龙”服务,涉及外资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中在一个窗口收取,受理外商投诉归口一个部门负责。
②召开现场会,交流和推广典型经验。现场会内容和地点:
实行项目审批联合办公现场交流会--在南宁市。
实行一个窗口收费现场交流会--在南宁市。
受理外商投诉归口一个部门负责现场交流会--在桂林市、钦州市。
③时间进度:
2001年1月--6月重点实施。
2.优化口岸管理环境
(1)建设内容
①改革口岸检查检验通关模式,推广凭祥口岸改革收费体制的做法和经验。除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部门独立收费外,其余部门的口岸管理费用尽可能合并在一个窗口收取,然后按比例分流。
②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实行亮证收费;各种收费都要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
③简化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加快通关速度。推行口岸联合办公查验制度,力争实行报关、报验、审单、计收费、检验检疫、出证验放“一条龙”服务;推广检验检疫“六个一”(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签证放行)的做法;对出口商品的查验工作,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验证放行或核查货证的方式进行,避免重复检验检疫、重复收费和不按规定查验就放行;逐步将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工作延伸到生产厂家或仓储环节等。
(2)抓好试点及推广工作
①沿海口岸选择防城港口岸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开。
②已正式对外开放的边境口岸选择凭祥口岸进行试点。
③内河口岸选择梧州口岸进行试点。
(3)牵头单位
自治区外资办、口岸办、物价局、财政厅、边防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时间进度
2001年4月--10月重点实施。
3.树立“重合同,守信用”形象
(1)建设内容
加强“重合同,守信用”的宣传,树立“重合同,守信用”的形象;把中方部门(单位)对利用外资项目合同的履行情况纳入项目所属地市或区直单位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范围;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中方部门(单位)无故不履行合同、不守信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约行为。
(2)时间进度
2001年4月--7月重点实施。
三、实施步骤
各项投资软环境建设活动均分三个阶段实施,即宣传发动、建设治理和总结评价三个阶段。请各地市、区直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以切实收到成效。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