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省直有关部门和 单位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收费事项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202
  • 【发布文号】皖政[2001]6号
  • 【发布日期】2001-01-16
  • 【生效日期】2001-0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省直有关部门和 单位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收费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省直有关部门和
单位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收费事项的通知

(皖政〔200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性收费事项进行自查清理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第二批取消省教育厅等19个部门和单位224项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取消省旅游局等24个部门和单位56项收费事项。现予以公布: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
1、省教育厅
取消审批18项:
(1)省属高校及厅属事业单位控购商品
(2)中师教学计划
(3)中师毕业生改派
(4)教师进修学校设立
(5)高等院校接受国(境)外捐赠的书籍
(6)对外校院交流协议
(7)中小学“普实”验收和复查
(8)高等院校举办非学历教育培训班
(9)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招生计划、录取及证书发放
(10)自学考试社会助学
(11)中专自考专业指导学校
(12)中专自考考点
(13)中小学图书馆选用书目
(14)省级绿色学校
(15)设置民族小学
(16)学生装生产定点厂
(17)高校中等学校学生军训试点
(18)教院在职进修生转专业
取消审核2项:
(1)审查毕业生就业资格
(2)海关免税
取消备案7项:
(1)教职工因公评残
(2)安徽省中小学图书馆必备书目
(3)教学仪器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的任免
(4)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5)省教育厅一般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结题
(6)高中事业发展规划
(7)中小学布局规划
2、省民政厅
取消审批2项:
(1)外省市来我省销售殡葬设备、丧葬用品的审核许可
(2)全省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
3、省物价局
取消审批30项:
(1)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
(2)早籼稻、糯稻定购价、保护价
(3)玉米定购价、保护价
(4)大米、面粉销售价格
(5)油菜籽收购价格
(6)棉花收购、调拨(供应)价格
(7)棉籽加工费
(8)饲料销售价格
(9)省专储猪肉出库结算价格
(10)生猪定点屠宰加工费
(11)蚕种销售价格
(12)糖料收购价格
(13)化肥价格
(14)农药出厂、销售价格
(15)基本用药以外的其它药品价格
(16)书刊印刷工价
(17)目录外教辅材料、练习册印张零售价格
(18)纸张价格
(19)中小学统一服装价格
(20)普通商品房审验费
(21)电话号码簿价格
(22)歌舞厅、卡拉OK厅分级限价
(23)电影院定级定价
(24)临时性展览、交易会收费
(25)旅游涉外、星级饭店住宿洗衣服务收费
(26)洗车服务收费
(27)邮电器材综合费率
(28)大麦定购价、保护价
(29)科技咨询服务收费
(30)无线寻呼服务收费
取消审核1项:
(1)指定销售民航优惠价格票代理人
取消核准1项:
(1)食糖价格
取消备案2项:
(1)室内、外装饰价格
(2)旅行社对外报价
4、省科学技术厅
取消审批19项:
(1)省科技厅软科学鉴定
(2)省科技厅情报科技成果鉴定
(3)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管理先进个人奖
(4)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管理先进单位奖
(5)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管理推广先进个人奖
(6)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管理推广先进单位奖
(7)省科技厅科技成果鉴定申请
(8)安徽省科技成果检测机构认定
(9)民营科技企业注册前审批
(10)兴办实体批复
(11)会计电算化达标
(12)国有资产划拨
(13)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审批
(14)省优秀火炬计划项目奖
(15)省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奖
(16)省优秀高新技术产品奖
(17)省高新技术产业优秀协作奖
(18)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管理单位奖
(19)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个人奖
取消审核3项:
(1)行政事业性收费
(2)中外合资、合作研究开发机构的设立
(3)省地科技统计调查表审核
5、省财政厅
取消审批10项:
(1)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人购买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录像设备、空气调节器、各种音响设备、500元以上的照相机和收录机、无线录呼机和无线移动电话等八项专控商品。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预算单位购买摩托车、录像设备、空气调节器、各种音响设备、500元以上的照相机和收录机、无线寻呼机和无线移动电话
(3)社会集团购买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录像设备、空气调节器、各种音响设备、500元以上的照相机和收录机、无线寻呼机和无线移动电话等八项专控商品控购附加费
(4)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高级职员工资差
(5)商品化会计软件核算评审
(6)非商品化会计软件核算评审
(7)施工企业扭亏增盈奖
(8)地方金融机构财务决算
(9)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员核定、支付标准等
(10)会计核算软件在本省经销
取消审核3项:
(1)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表
(2)国有企业从合资企业中应得利润转作投资
(3)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评估项目合规性
取消备案1项:
(1)财政预算单位内部财务规定
6、省公安厅
取消审批1项:
(1)体育竞技射击场馆
取消审核2项:
(1)射击运行枪支降级使用
(2)娱乐场所治安审核
取消备案3项:
(1)省外生产并在皖销售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2)外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从业单位在我省承接技防工程资质报验
(3)省内、外消防产品登记备案
7、省劳动保障厅
取消审批14项:
(1)企业工资总额指令性计划及审批
(2)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晋级审批
(3)转正定级人员工资审批
(4)国有企业招用工审批
(5)国有企业年度招工计划审批
(6)市、地范围内企业工人调动工作审批
(7)集体身份工人调国有企业审批
(8)新办集体企业转为大集体企业的审批
(9)待业证
(10)技校招生指令性计划审批
(11)技校毕业生分配计划审批
(12)农转非
(1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制企业的设立
(14)技校“农转非”招生计划
取消审核2项:
(1)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提前退休
(2)对劳服企业性质进行确认帮助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8、省林业厅
取消审批3项:
(1)省级无检疫对象苗圃
(2)国有林场采伐方案
(3)松香产品出省许可
9、省乡镇企业局
取消审核2项:
(1)乡镇大中型企业划分类型
(2)乡镇企业集团
10、省信息产业厅
取消审批9项:
(1)组建直属企业
(2)直属单位的设备报废
(3)产品采用国际标准验证
(4)电子产品生产许可证
(5)行业技术上岗培训
(6)直属企业改制
(7)电子行业检验员培训考核发证
(8)理化检测人员(企业)资格
(9)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
取消审核8项:
(1)直属企业管理创评活动
(2)直属企业工商年检
(3)省技术创新贷款项目
(4)享受国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
(5)电子产品质量等级
(6)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整改情况复查
(7)质量管理奖的审查
(8)省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评选
11、省国土资源厅
取消审批7项:
(1)地质资料汇交
(2)非正常矿产储量报销
(3)闭坑地质报告
(4)矿产资源勘查报告
(5)小矿地质勘查报告
(6)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许可证
(7)建设单位追加用地计划指标
取消核准2项:
(1)探矿权评估
(2)采矿权评估
12、省文化厅
取消审批5项:
(1)省管电影放映设施的改造
(2)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修缮复原工程
(3)涉及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影、视、照拍摄
(4)市、县级文博单位在本市举办文物巡回展览
(5)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
13、省外经贸厅
取消审核5项:
(1)外商投资企业部分商品加工贸易进口配额
(2)补偿贸易项目(1000万美元以下)
(3)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输美丝绸服装配额
(4)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所需进口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汽油、柴油
14、省国防工办
取消审批3项:
(1)小型基建、技改和利用外资项目建议书
(2)小型基建、技改和利用外资项目可行性报告
(3)小型基建、技改和利用外资项目初步设计
取消审核6项:
(1)国家重点工业试验项目建议书
(2)国家重点工业试验项目可行性报告
(3)国家重点工业试验项目验收报告
(4)国防科技情报课题项目的研究
(5)国防科学技术报告
(6)军工企业转民、民品规划事项
15、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取消审批7项:
(1)仲裁检验
(2)监督互认
(3)质量检验机构推荐产品
(4)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
(5)计量监督员
(6)锅炉产品焊接试板以批代台
(7)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以批代台
取消审核2项:
(1)个体工商户易地制造、修理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商品广告
取消备案7项:
(1)食品标签认可
(2)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的鉴定大纲
(3)下一级计量检定人员
(4)其他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命题
(5)专业计量站长
(6)部门最高计量标准
(7)强检计量器具报废、封存、停用
16、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取消审核2项:
(1)广播电视播出事故的处理
(2)广播电视重大技术、责任事故的上报
17、省旅游局
取消审批1项:
(1)饭店管理公司的成立
18、省水利厅
取消审批7项:
(1)投标资格预审报告
(2)评标机构报审
(3)中标单位报审
(4)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持证上岗资格
(5)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水电基建项目建议书
(6)总投资300万元以下35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议书
(7)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
取消审核5项:
(1)招标文件审核
(2)标底审核
(3)项目经费资质审核
(4)1000万元以下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核
(5)1000万元以下水电工程可研报告审核
取消备案3项:
(1)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书
(2)水利系统电工用电检查证
(3)水利系统电站、电网工人上岗证
19、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取消审批8项:
(1)组建企业集团
(2)联运发票申购
(3)各类市场建设
(4)营销信息发布
(5)市场营销先进评比、表彰
(6)冶金企业节能技改
(7)国有矿山的指标计算、采掘(剥)计划、闭坑
(8)食盐准运
取消审核6项:
(1)建材工业小型项目和市地投资为主的项目竣工验收
(2)建材工业小型基建项目开工报告
(3)冶金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确认
(4)省级机构(实验室)计量认证验收审查认可
(5)冶金企业二级计量水平确认
(6)工业企业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企业上市实施方案审查
取消备案5项:
(1)工业标准备案
(2)矿山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
(3)矿山评比
(4)矿山纠纷
(5)肉品检验人员资格

二、取消的行政性收费项目
1、旅游部门(取消2项)
(1)导游证年审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2)星级标牌年审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2、水利部门(取消2项)
(1)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在农村收取部分继续缓征5年
(2)水利工程建设附加(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3、药品监督部门(取消4项)
(1)药品生产企业和二、三级批发企业合格证工本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2〕366号)
(2)药品生产企业和二、三级批发企业合格证手续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2〕366号)
(3)药品零售企业合格证工本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2〕366号)
(4)药品零售企业合格证手续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2〕366号
4、司法部门(取消1项)
(1)服装综合服务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2〕181号)
5、人事部门(取消1项)
(1)办理职工、干部调动收取的手续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6、新闻出版部门(取消1项)
(1)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租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2000〕103号
7、国家安全部门(取消1项)
(1)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安全检测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6〕289号)
8、外贸部门(取消3项)
(1)外商投资企业核准费(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字〔1997〕572号)
(2)最终用户批准证书工本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3)技术引进批准书工本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9、体育部门(取消1项)
(1)体育设施配套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10、林业部门(取消6项)
(1)荒芜费(省绿委、物价局、财政厅皖绿〔1989〕9号)
(2)绿化费在农村收取部分(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3)林业公安被服管理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4)护林防火附加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5)防火基金(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6)木材收购许可证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11、物价部门(取消1项)
(1)餐饮业评审定级工本费(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1996〕299号)
12、海关(取消1项)
(1)国际集装箱手续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13、国土资源部门(取消6项)
(1)地质勘察报告审批费(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2)饮用矿泉水地质勘查评价报告审批费(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3)《地勘单位资格证书》工本费(原地矿部14号令)
(4)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省财政厅、土地局、物价局财工字〔1996〕236号)
(5)土地年审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6)临时用地管理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14、广电部门(取消2项)
(1)有线电视省级主、支干网建设及维护资金(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7〕254号)
(2)有线电视台许可证费(已经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15、文化部门(取消3项)
(1)等级影院标牌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2〕420号)
(2)文物保护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3)进口音像制品审查费(已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16、教育部门(取消4项)
(1)出省毕业生培养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3〕153号)
(2)大中专毕业生改派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3〕153号)
(3)民师选招公办教师考试收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7〕444号)
(4)教育设施配套费(已取消,但在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收费项目)
17、财政部门(取消2项)
(1)企业产权登记费(省物价局、国资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2〕196号)
(2)领取或换领《国有资产授权占用证》工本费(省物价局、国资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2〕196号)
18、外事部门(取消1项)
(1)办理护照加页、加注或延期加急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费字〔1997〕56号)
19、经贸部门(取消7项)
(1)屠宰检查验收管理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7〕206号)
(2)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公告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7〕50号)
(3)资质等级证书工本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6〕261号)
(4)室内装饰工程招、投标手续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6〕261号)
(5)销售水泥纸袋押金(省物价局、财政厅、建材局经散联字〔1987〕254号)
(6)散装水泥节包费(省物价局、建材局建材计〔1989〕214号)
(7)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管理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字〔1996〕261号)
20、农业部门(取消1项)
(1)农机管理费(已经取消,一些地方仍在收取的项目)
2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取消2项)
(1)劳务企业管理费(皖政〔1992〕39号)
(2)援外职工劳动保险证明书费(省财政厅、物价局财综字〔2000〕409号)
22、检察院(取消1项)
(1)被装管理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5〕236号)
23、法院(取消1项)
(1)被装管理费(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5〕236号)
24、煤炭部门(取消2项)
(1)煤炭管理费(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2)煤炭开发基金(一些地方自行出台的收费项目)
上述公布的是第二批清理情况。今年,省政府还将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作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继续抓好,并将在有条件的市、县逐步推行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和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对可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都要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替代行政审批的,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建立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规范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一月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