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01〕11号2001年2月28日)
2000年,全省卷烟市场整顿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取得了显著成果。省产烟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省内卷烟销量、工商税利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是,整顿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地区的治理成效不明显,非法经营卷烟、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为巩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扩大战果,省政府决定,2001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重要性
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和非法经营卷烟的违法行为,严重地扰乱了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侵犯了消费者利益,同时还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整顿卷烟市场是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也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依法治省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抓好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整顿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大力度,务求整顿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省政府要求,2001年省内卷烟销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15万箱,卷烟单箱平均积累增长10%,税利突破40亿元大关。为全面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各地各部门必须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加大“四个力度”,净化卷烟销售市场,提高省产烟的销量。
(一)进一步加大卷烟打假的力度。卷烟打假是全国开展的联合打假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卷烟打假工作,特别是制假、售假案件多发的地区,当地政府要组织烟草、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严密监控,发现苗头,一查到底;对制造假冒商标卷烟的地下窝点,要坚决端掉,并对制假售假违法分子绳之以法。对包庇、纵容、参与制假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要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江汉平原是卷烟市场整顿的重点地区,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明纪律,顾全大局,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顿工作,力争今年内卷烟市场循序有根本性好转。为有效地堵住假冒卷烟、走私卷烟及非正常渠道卷烟的流入,各地要按照国办发〔1999〕89号文件精神,利用公安、林业检查站和交通收费站进行烟草专卖品的定点缉查;没有设立检查站(点)的,报经省政府批准,可设立烟草专卖管理临时检查站(点),按规定时间撤离。
(三)进一步加大整顿工作的执法力度。各级司法机关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烟贩的非法经营行为和嚣张气焰,打击非法经营卷烟的团伙和大户,依法惩治为不法烟贩提供保护的社会恶势力。要抓大案、查大案,严肃处理大案,对破坏经济秩序、长期非法经营卷烟的烟贩和暴力抗拒烟草行政执法的不法分子,要公开宣判一批,达到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四)进一步加大各执法部门的配合力度。各级公安、工商、烟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防防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取缔卷烟非法交易市场,打团伙、端窝点等重大行动,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成功。各部门在整顿中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办案,严禁违法执法,越权行事。各新闻单位要加强正面报道,积极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卷烟市场整顿成果。
三、切实加强对卷烟市场整顿工作的领导
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整顿,是今年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和充实卷烟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抓落实,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全胜。整顿期间各市、州、直管市发生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整顿卷烟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烟草专卖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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