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01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01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2001年5月15日深府〔2001〕73号)
《深圳市2001年改革计划》已经市政府三届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2001年改革计划
2001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2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深圳市第三次党代会的部署,我市2001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统揽全局,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综合配套、规范完善的要求,加大体制创新的力度,重点抓好国有企业改革、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几项重大改革,大力推进科技体制、财政体制、中介组织、信息管理和文化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改革,增强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在推进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完善国有资产营运监管体系,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等六个方面取得突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按照“四个一批”的原则,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调整和改组,真正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形成更为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资产经营公司和深业集团要在一季度制订本系统战略性调整和战略性改组的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年底前迈出实质性步伐。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富裕员工安置暂行办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资产债务处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调整改组过程中有关房地产问题的处理办法》等文件,妥善安置企业富余员工,适度处置不良资产,建立债务追讨责任制,简化产权变动审批程序,完善工商登记制度,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房地产问题。
(二)进一步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经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公司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党组织、工会等五个暂行规定、《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持股工作指导意见》、《深圳市内部员工持股规定》、《深圳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圳驻外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行员工持股和经营管理者持股制度,彻底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做好企业扭亏解困工作。
以上工作幼军市长、穗明、荣俊副市长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牵头,市国资办、法制局等有关单位、各区政府、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和深业集团参加。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三个层次”国有资产营运与监管体制的若干意见》,完善市国资委运作,强化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理顺资产经营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大力调整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次。抓紧修订《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议事规则》和《深圳市产权代表报告制度》;调整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建立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执行检查制度;研究制定《大型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实施办法》。
此项工作幼军市长、穗明、劳俊副市长负责,市国资办牵头,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各资产经营公司和深业集团参加。
二、组织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
(一)建立结构合理、职责清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制定和落实好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政策与措施。上半年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进行区级政府机构改革。
此项工作由幼军市长、德成常务副市长负责,市编制办主办。
(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重心下移、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科学界定市、区、镇(街)事权范围,相应调整各级政府事权,二季度出台改革方案,三季度全面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幼军市长、德成、心一副市长负责,市委政研室牵头,市政府办公厅、体改办、计划局、财政局、城管办、编制办、人事局、各区政府参加。
(三)继续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市、区、镇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全面展开,进一步明确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清理和重新审定审批事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要在现有基础上再减少30%;完善审批管理内容和规则,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调整和完善审批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实现行政审批管理法制化,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于6月30日以前完成。
此项工作幼军市长、德成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厅、体改办、法制局主办,监察局、编制办等部门和各区、镇政府参加。
三、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尽快出台《深圳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划分各类投资主体的主要投资领域,确立各类投资主体的地位与责任。政府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项目,通过授权投资的机构确立项目法人;政府用于经营性公益事业的投资项目,通过政府指定的部门确立项目法人;政府用于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的投资项目,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机构确定项目责任人。企业自行投资的建设项目,实现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继续运用好间接融资,广泛采用各种新型融资方式。
此项工作德成、心一副市长负责,市体改办、计划局牵头,建设局、财政局参加。
(二)按照“资源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原则,通过多种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在水务、环保、轨道交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进行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
此项工作德成、心一副市长负责,市体改办、计划局牵头,市委政研室、水务局、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投资管理公司参加。
(三)出台《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探索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机制、形式和办法,加强政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调控和监管职能。
此项工作德成、心一副市长负责,市计划局牵头,法制局、财政局、建设局参加。
四、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一)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争取实现年度覆盖全社会的目标。制定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改完善现行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发〔1998〕44号文件,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出台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包括超封顶线大病医疗补助办法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建立生育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制度。
此项工作顺生、荣俊副市长负责,市社保局、民政局牵头,体改办、财政局、人事局、民政局、法制局、卫生局参加。
(二)建立补充养老基金管理与投资新体制,解决我市养老基金增值缓慢的问题。对我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投资体制问题进行调研,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投资模式。
此项工作顺生、荣俊副市长负责,市体改办牵头,社保局、财政局、劳动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证管办参加。
(三)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此项工作顺生、荣俊副市长负责,市人事局牵头,体改办、财政局、劳动局、社保局参加。
(四)探索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模式,制定出台《深圳市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实现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人员由社区管理的新体制。
此项工作顺生、荣俊副市长负责,市社保局牵头,市委政研室、体改办、民政局参加。
(五)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相关部委制定的13个改革配套文件,继续落实实《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要切实转变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政事分开,从“办医院”转向“管医院”,实行全行业宏观管理;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的制度,形成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医格局;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医院领导交流,医务人员职位能上能下,收入待遇能高能低,人员流动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积极落实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药品收支结余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在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开展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扩大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品种,尽快将深圳市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中的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要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行为和招标药品价格的监管,通过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的好处应主要让利于患者,医疗机构可分药品享一定比例。
此项工作顺生、穗明、荣俊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牵头,体改办、编制办、人事局、财政局、社保局、物价局、计划局、经发局、法制局、药监局、各区政府参加。
五、加大体制创新力度,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
(一)加快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性强企业的公司制改造步伐,为在创业板上市创造条件。加强股份公司审批和监管工作,尽快出台《深圳市未上市股份公司监管规定》。
此项工作德成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体改办、法制局主办。
(二)加强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管理。上半年出台《深圳市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全面完成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工作。下半年研究制订《深圳市集体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等4项规定。
此项工作荣俊副市长负责,市国资办(集体办)牵头,法制局、财政局、各区政府参加。
(三)推进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的公司制改造进程,年内进行调研并提出初步改革意见。
此项工作德成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体改办、编制办主办。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市、区分税财政体制。继续抓好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工作,完成与部门预算改革相适应的财政内部机构改革,为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做好准备。整顿和归并政府性基金,制定并出台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重点加强支出管理。
此项工作心一副市长负责,市财政局主办。
(五)建立和完善土地有形市场。将强制纳入土地有形市场的9类土地交易行为纳入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实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此项工作钦锐副市长负责,市规划国土局主办。
(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科技风险投资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业;加快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年内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分红条例》、《深圳市关于扶持科技型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关于加快深圳市科技成果孵化器建设的若干规定》。
此项工作荣俊副市长负责,市科技局牵头,计划局、经发局参加。
(七)结合机构改革,理顺我市信息化管理体制。加强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化的统一领导,引导信息化发展,打破垄断和封锁,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支持公平竞争,推进网络经济和社会发展。参考国外、香港及内地城市的成功经验,对 信息化建设进行综合调研,年度前完成《深圳市鼓励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此项工作荣俊、心一副市长负责,市信息办、体改办牵头,经发局、运输局、科技局、编制办参加。
(八)对评估行业进行改革。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规则、分类改制,规范运行”的原则,改革我市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年内制定《深圳经济特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政府审议。
此项工作德成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体改办牵头,国资办、规划国土局、法制局等部门参加。
(九)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按照文化艺术发展规律和文化市场管理的要求,加快文化事业产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改革步伐。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实行政事分开,拓宽文化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年内出台《深圳市文化体制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并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顺生副市长负责,市文化局牵头,体改办、编制办、计划局等部门参加。
(十)改革消费者委员会管理体制。对消费者委员会的管理和运作情况进行调研,按照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作机制、适当强化职能、提高队伍素质的思路,提出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把消委会建设成社会信誉高、工作职能到位、解决问题得力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
此项工作穗明副市长负责,市体改办牵头,工商局、编制办、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委会等部门参加。
(十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规章制度,稳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此项工作德成、饮锐副市长负责,市城管办牵头,法制局、编制办参加。
(十二)理顺水务管理体制,对实行水务统一管理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的可能性进行调研,制订具体的改革方案。
此项工作饮锐副市长负责,市委政研室牵头,市水务局、体改办、国资办、城管办、环保局、编制办、投资管理公司参加。
(十三)配合国家费改税政策的实施,开展费改税政策对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影响与变革的专题调研,探讨公路养护市场化的途径,制定《深圳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此项工作荣俊副市长负责,市编制办牵头,市委政研室、运输局、公路局参加。
(十四)改革统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强化地域统计管理职能;进一步推进统计制度、统计方法改革;改进统计服务,形成优质高效、政府和社会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加大统计信息工程建设力度,实现统计信息处理和管理的现代化。
此项工作心一副市长负责,市统计信息局牵头,体改办、编制办参加。
新世纪第一年的改革工作任务艰巨而意义深远,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深圳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经济特区要带头加快体制创新”的要求,抓战略重点、抓关键环节、抓工作落实,继续进行大胆探索,努力完成好今年的各项改革任务,为“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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