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暂停实施 办公用纸和印刷两个定点采购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909
  • 【发布文号】深财物[2001]3号
  • 【发布日期】2001-06-12
  • 【生效日期】2001-06-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暂停实施 办公用纸和印刷两个定点采购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暂停实施
办公用纸和印刷两个定点采购项目的通知

(2001年6月12日深财物〔2001〕3号)

我市市级对办公用印刷品和办公用纸实行定点采购,试行期为一年,现已到期。根据各有关方面反映的情况,并经我们调查核实,上述两个项目的执行效果不太理想。经研究,我局决定暂停实施上述两个定点采购项目。以后是否恢复实施,视条件是否成熟,另行发文通知。暂停实施办公用纸和印刷定点采购项目后,属于上述两个项目零星采购的,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自行选择供应商;属于招标采购范围的,则仍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