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 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
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1〕131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经贸委提出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近年来,针对一些领域经济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如禁止党政机关、军队、武警等办企业;严厉打击走私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假行动等,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又把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当作今年以及“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关系到“十五”时期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件大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按照全国和省上的统一部署,集中精力,齐心协力,扎扎实实抓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我省国民经济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省经贸委 二00一年六月)
为了切实做好我省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保持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趁秩序的决定》的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作为保证全省经济正常运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以市场清理整顿、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建设市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简化行政审批作为整顿工作的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在经济发展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整顿和规范有效地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顿内容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开展重要商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要突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打假活动,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商品,如食品、药品、化肥、农药、种子、一次性注射器、化妆品、拼装汽车及配件、建筑用钢材等,要进行专项整治;对制假售假的重点地区要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对土法炼油、土地炼钢、土法炼金等制造伪劣产品的非法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力度,查处大案要案;要继续抓好成品油、粮油产品、煤炭、定点屠宰等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各种重大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检查,认真查处学校、车站、商场、宾馆以及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效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关闭;按照《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不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区、部门、企业,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尽快完善完全生产监管体制,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管理,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重点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产投资的工程项目都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对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压低标底、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严格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对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的行为要严厉处罚,以净化建筑市场。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建设,依法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行为。突出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尤其是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工程和住宅工程,要加强政府监督和工程建设监理,严把质量关。对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和经济损失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四)管好用好各种专项建设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对扶贫、退耕还林(草)、草原四配套、雨水集流、国债、天然林保护、房改、社会保障等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厉打击假凭证、假帐册、假审计等违法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加强对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财务管理的混乱问题。
(五)进一步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各种法规制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精简的审批事项要坚决精简,能改为备案的要改为备案,需要保留的也要简化程序、规定时限、改进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市场机制自身能够解决问题的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废除。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切实转变行政职能,把政府管理经济的主要精力转到建立健全有效管理监督市场经济秩序的机制和制度上。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绝不允许截留政策或以部门规定为由来妨碍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进一步整治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信用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建立政府的失信约束机制,规范政府行为,使各级政府部门自觉遵循市场经济规则,自觉遵守信用制度,更好地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整顿方案,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具体可行。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到9月底基本完成治理整顿工作。通过治理整顿,使假冒伪劣商品的制售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要商品销售经营有序进行,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安全事故明显降低,安全生产监督体制顺畅,基本制度和措施齐备完整,管理严格;重大工程和建安施工项目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明显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改善;“三乱”现象基本杜绝,企业外部环境明显好转。
第三阶段,总结工作,检查验收。第四季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总结工作,推广经验。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区、各行业的治理整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验收,对工作不力,市场经济秩序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的地区和行业,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限期整改,直到验收合格。
四、组织领导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要求,为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的,省政府已成立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制定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方案;二是负责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组织工作,指导、协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定期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重大事项。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同时,向社会公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举报投诉电话。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采取以主管部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办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合行动。对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扭转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对中央和省上确定的五项工作重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从重从快打击那些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尽快遏制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的势头。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侧重地开展工作,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力度。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依靠群众检举、监督。通过整顿和规范,使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得到明显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彻底揭露和处理,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得到严厉惩处。
(三)建立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办法。通过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加强管理、建章立制、严肃执法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减少行政性审批,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对治理整顿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大造舆论声势,震慑违法分子,形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舆论氛围。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提出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依法进行整顿,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努力使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根本好转,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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