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 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1202
  • 【发布文号】皖政[2001]46号
  • 【发布日期】2001-06-25
  • 【生效日期】2001-06-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 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
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皖政〔2001〕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
(2001-2010年)

一、前言
1996年3月省政府颁布了《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1996-2000年)》(以下简称“九五”《纲要》)。5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强化妇女发展的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使我省妇女的政治参与、经济参与和社会参与取得明显成效,“九五”纲要目标基本实现;
--妇女参政的比例明显提高。本届省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重分别为26%和19.2%,比1995年上升了3.5个和2个百分点;全省有17个市、103个县(市、区)和92.4%的乡镇党政班子配备了女干部,比5年前有较大增长;女干部比重由1995年的26%上升到2000年的29%。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能力增强。单位从业人员女性比重为36%;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占40%;有90多万妇女活跃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劳动力占总数的60%以上。
--妇女科学文化素质有了较大提高。2000年,普通高校、高中和初中女性比重分别为32.6%、36.3%和46,5%,分别比1995年提高8、5.2、4.1个百分点,小学男女童入学无性别差异;女性人均受教育年限为6.1年;15岁以上人口女性文盲率由1995年的27.3%下降到1999年的18.5%,下降幅度大于男性;全省女农技员有3.8万人,基本实现村村有一名女农技员。
--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2000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86%,农村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和住院分娩率分别为96.1%和74%,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99.98/107/下降到48.39/107/;人均预期寿命70.4岁,其中女性已达72.1岁。
--消除妇女贫困成效显著。自1997年以来,22个贫困县妇女连环脱贫落实小额贷款5300多万元,扶持3.7万户贫困妇女家庭,脱贫率达 80%
以上;项目和结对扶贫共帮助48万名妇女摆脱贫困。
--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机制逐步建立。我省先后出台了11部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办法、条例等,陪审员制度有了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维权联席制度逐步建立,依法保护妇女的权益,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妇女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妇女发展的整体素质不高、一些地方和部门男女平等意识淡薄、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等等。因此,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谋求男女平等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1世纪初的5到10年是我省“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实现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妇女事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总体要求,根据《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立足安徽妇女发展的实际,制定(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认真总结实施“九五”《妇女发展纲要》的基础上,围绕妇女的劳动就业、参政议政、教育培训、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等6个优先发展领域,确定未来十年我省妇女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
《纲要》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将妇女发展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强化政府有关职能,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纲要》的顺利实施,为妇女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二、 目标与策略措施
总目标: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实现 宪法赋予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努力促进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使我省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一)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
--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到40%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城镇安置失业人员就业中女性比例达35%以上;
--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就业比例,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
2、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和机会
--保障妇女公平参与经济决策,逐步缩小男女在经济领域参与决策的差异;
--保障妇女平等获得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生产经营、宅基地分配、土地补偿、股份分红等权利。
3、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城镇从业妇女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
--扩大农村妇女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
--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条件,严禁女职工从事禁忌作业的工种;
--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落实女职工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劳动保护。
5、逐步消除妇女贫困,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为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扩大扶持贫困妇女项目的覆盖面。
策略措施
1、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应体现妇女发展的目标,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人事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就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依法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扶持有利于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的劳动力专门市场,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逐步提高妇女就业比例。
2、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充分考虑妇女就业的需要,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适合妇女特点的社区服务业。积极支持引导妇女从事个体私营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妇女多种形式的再就业。
3、开展适合女性特点的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提高妇女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4、加强对农村妇女及少数民族妇女劳动技能、实用技术的培训,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及有关方面开展有利于提高妇女劳动生产技能的多项培训活动,提高农村妇女的科技素质,引导农村妇女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
5、制定减少妇女贫困的政策措施,把扶持贫困妇女脱贫纳入扶贫计划。开发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支持以妇女为主的扶贫经济实体的发展。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展劳务输出,为农村贫困妇女和富余妇女劳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创造就业机会。逐步提高妇女的经济收入。
6、继续建立和完善残疾妇女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妇女就业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7、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利,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
8、用人单位必须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纳入劳动合同,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就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假、哺乳期的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
9、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就业的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要。
10、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监察制度和管理队伍,重点加强对独资、合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监督,对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及时依法查处和纠正。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保障妇女参政权利
--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年均递增0.5个百分点以上;
--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担任正职或重要岗位的女干部数量逐年有所增加;
--省、市政府工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
--女性较集中的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层中,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
2、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
--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
--提高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水平。
3、拓宽妇女民主参与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水平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应占相应的比例;
--提高女干部继续教育比例,不断改善女干部的知识结构,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有较大幅度增加;
--提高后备女干部比例,省、市(厅)、县(处)三级女干部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
策略措施
1、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以换届为契机,及时选拔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决策的权利。
2、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重点选拔中高级女干部、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市(厅)和县(处)两级女干部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3、重视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选拔女干部,培养和输送高层次的女性人才进入各级班子和企业决策、管理层。
4、在聘用干部和录用公务员时,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
5、用人单位在录用、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
6、建立女性人才开发信息网络。各级领导班子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后备干部。
7、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女干部来源。注重从县以上机关,特别是女性集中的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锻炼任职;乡镇、街道招聘录用干部时,应规定一定的女性比例,并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录用女干部。
8、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专业院校,加强对女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9、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重视听取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荐和宣传女性人才方面的优势。
10、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平等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三)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提高适龄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程度,保障女性受教育的权利
--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初中阶段女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降至3%以下;
--残疾女童的入学率达80%以上。
2、逐步提高高中阶段、高等教育在校生中的女性比例
3、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
--妇女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例明显提高;
--提高妇女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率。
4、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中等发达省份水平
5、扫除青壮年妇女文盲
--青壮年妇女文盲率降低到3%左右;
--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85%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到95%。
6、农村妇女劳动力基本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策略措施
l、妇女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充分体现性别平等观念,保障妇
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进一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
2、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中,要充分体现性别意识。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培养女学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的能力。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课程。增强教育者、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
3、增加教育投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巩固和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城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中、高等教育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女生比例;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女学生完成学业。
4、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逐步形成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网络和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为妇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5、促进妇女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城市普及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女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农村妇女普遍接受生产实用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学习培训,将基础教育和“绿证培训”有机结合。把扫除农村妇女文盲作为扫盲工作的重点,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扫除妇女文盲工作。
6、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为残疾女童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对残疾妇女进行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7、吸引和激励优秀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现代管理的女性专业人才。
(四)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权利,提高妇女预期寿命
--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率,降低患病率;
--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科病、碘缺乏病;
--流动人口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8/10万;
--城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农村达到70%;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0%;
--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达到98%。
3、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4、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逐年降低,控制在0.7‰以下;
--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
5、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减缓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60%。
6、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策略措施
1、政府医疗改革和发展规划中应体现妇女健康的主要目标。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合理安排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和科研经费,满足妇女必要的卫生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
2、进一步贯彻落实和完善计划生育和母婴保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