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 开展流动资金挖潜增效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
开展流动资金挖潜增效活动的通知
(二00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川办发〔2001〕58号)
今年以来,由于受银行贷款规模和贷款条件的限制,我省不少工业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流动资金紧缺的矛盾普通存在。同时,由于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率低,应收帐款居高不下,产成品存货上升,更加剧了流动资金紧缺的矛盾。据统计,截至3月底,我省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率为1.06次,比全国同期平均周转率1.47次少0.41次;应收帐款净额为426.77亿元,同比增长2.36%;产成品存货为246.24亿元,同比上升7.24%。
为了缓解流动资金紧缺的矛盾,盘活企业的沉淀资金,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流动资金挖潜增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益。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体系,对资金实行集中统管。在目前流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企业的流动资金只能用于生产营销,不得挪作他用。企业要采用电子信息化等先进手段和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管理好流动资金,严格限制非生产、营销环节资金支出,尽量减少资金占用,减少呆滞时间,加快流动资金周转次数,用好现有的资金,使流动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支持生产发展的作用。
二、加强货款催收力度,减少应收帐款占用资金。企业应对应收帐款进行认真清理。应收帐款较多的企业,要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列出清单,组织一定的人力或成立专门机构从事催收货款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可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催收货款。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催收货款工作突出的人员,按照收回货款数额的多少给予等次不同的物质奖励。同时,企业对营销人员,要把产品销售与货款回收结合起来进行考核,并与工资或奖金挂钩。鼓励营销人员不仅千方百计把产品销出去,更要把货款及时收回来。企业要通过加强管理,制定措施,防止“新欠款”的产生,同时,银行要积极协助企业清欠,搞好金融服务。
三、加强市场营销,减少库存积压产成品占用资金。库存积压产品较多的工业企业,要努力加强市场营销工作,积极与商贸企业联手开拓市场,以多种方式促销没有质量问题的库存积压产品,尽可能地回收资金,以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对因质量问题或不适销对路造成长期积压的库存产品,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列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报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销,变现残值。同时企业应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避免产生新的积压。对促销库存积压产品不积极并继续生产新的积压产品的企业,电力部门在电力供应上要给予限制,对享受电价优惠的企业,要取消其优惠资格;银行不再给予贷款支持。要通过各种手段,促使这些企业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库存积压占用资金。
四、全面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各市、州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要把开展流动资金挖潜增效活动、贯彻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会议精神、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企,按规章制度办事,建立正常的管理秩序;强化营销管理,突出抓好成本、资金、质量等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使这方面的问题在近期内有明显的改变;采取全面整顿、综合治理的办法,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上查问题、找原因,使跑、冒、滴、漏得到有效控制,从整体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实现投入最小化、产出最大化。
五、层层分解挖潜指标,使指标落到实处。今年下半年要通过挖潜增效活动,争取到年底使全省流动资金周转率比一季度末提高0.05次,应收帐款比一季度末减少3%,产成品存货比一季度末下降10%,全省共盘活沉淀资金37亿元左右。按照这个目标,根据各市、州一季度末流动资金周转率、应收帐款和产成品存货3项经济指标情况,省上分解制订了各市、州年底3项经济指标责任目标,各市、州也要仿照省上的作法,层层分解指标,把指标落实到企业。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把流动资金挖潜增效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挖潜增效活动,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做好挖潜增效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相关难题。各企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好这项活动,实实在在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加1年全省工业流动资金挖潜增效责任目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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