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桂政发〔2001〕48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为了更好地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土资源部部署了西部土地资源大调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区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是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之后的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之一,是一项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对于加强我区国土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实施生态退耕工作,促进我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列入本能政府及各有关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任务及时间安排
这次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查清我区15~25度,25度以上坡耕地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及退耕情况;查清能形成国家级(开垦土地1500亩以上,复垦土地900亩以上)和自治区级(开垦土地300亩--1500亩,复垦土地100亩-90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并对坡耕地退耕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价分析。
土地资源调查工作要坚持如下原则:(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二)以详查数据为基础,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三)技术创新的原则;(四)与土地变更调查相结合的原则。
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2002年3月底前全部结束,2001年10月底前各地市要将有关调查数据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便汇总上报国家。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
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而且时间紧,任务重。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以王汉民副主席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广西区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落实人员、经费,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完成此项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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