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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廊坊、邯郸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的批复
  •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冀政函[2001]78号
  • 【发布日期】2001-10-22
  • 【生效日期】2001-10-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廊坊、邯郸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廊坊、邯郸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的批复

(冀政函[2001]78号)




廊坊、邯郸市人民政府:

廊政〔2001〕88号、邯政呈〔2001〕29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命名廊坊市、邯郸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希望你们认真总结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经验,在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再上新水平,再创新业绩。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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