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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全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802
  • 【发布文号】黑政办发[2001]73号
  • 【发布日期】2001-11-16
  • 【生效日期】2001-1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全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全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1]73号)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工商局《关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11月16日

关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实施意见
(省工商局 2001年11月1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垃办空位[2001]83号文件要求,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限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为了确保全省工商系统在1995年以来与所办市场实行机构、职责、财务、人员“四分离”的基础上,如期实现彻底脱钩,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以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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