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01]3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质量兴茶、科技兴茶,提高我省茶叶产业素质,现就加快茶叶产业发展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发展思路与目标
茶叶是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加快茶叶产业发展是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需要,也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我国加入WTO、湘西纳入西部大开发范畴的机遇,抓好茶叶产业的调整与发展。
“十五”期间,我省茶叶产业发展的思路是:以优化品质与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茶叶产业由注重产量向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由注重生产向注重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转变,由以公有制为主向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经营体制转变。重点抓好茶园布局和茶类结构两大调整,茶园、茶厂和加工贮藏技术三项改造,管理体制、市场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和良种繁育体系四项建设。主要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茶园面积稳定在120万亩左右,产茶7.5万吨,实现产值12亿元,其中优质品牌茶面积70万亩,产茶5万吨,产值10亿元。
二、调整茶叶生产区域布局
湘西、湘南、湘东山区和库区,特别是湘西武陵山区宜茶山地面积大,自然条件优越,是发展优质茶的重点地区。要抓住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的机遇,实现茶叶生产布局向山区、库区转移。全省确定长沙县、浏阳市、攸县、常宁市、岳阳县、临湘县、平江县、泪罗市、湘阴县、石门县、桃源县、慈利县、桃江县、安化县、资兴市、桂东县、江华县、沅陵县、古丈县、涟源市、洞口县、南岳区22个县(市、区)为茶叶基地县(市、区)。通过基地县的建设和辐射作用,带动全省优质茶园发展,到2005年优质生态茶园面积占全省茶园总面积的50%以上。
三、大力发展优质品牌茶,积极开发有机茶
要加大名优茶的开发力度,在严格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加工、贮藏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扩大名优茶生产规模。“十五”期间,要以君山银针、高桥银峰、湘波绿、洞庭春、古丈毛尖。安化松针、狗脑贡茶、东山秀峰等名优茶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办法,加快名优茶发展,力争2005年全省名优茶产量占茶叶总产量的20%以上。同时,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以猴王牌、百龙牌、潇湘牌、湘益牌、兰岭牌、大自然牌、雄狮牌。天牌等品牌为重点,做大做强优质品牌茶,培育几个销售额过亿元和一批销售额过2000万元的茶叶品牌。
要大力推进无公害茶的生产,建立无公害茶叶生产强制性标准,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全面实现茶叶的无公害生产。特别是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具体组织和指导,落实基地,科学规范,积极开发有机茶。“十五”期间,要以南岳、石门、沅陵、攸县、桂东、湘阴、古丈、平江、资兴、慈利等县(市、区)作为重点发展区域,逐步扩大有机茶生产规模,力争2005年全省有机茶面积发展到8万亩。
鼓励和扶持发展名优茶,支持茶叶品牌建设。“十五”期间,省将评选出十大名茶和十大茶叶品牌,予以重点扶持。
四、切实提高茶叶生产技术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茶苗良繁体系,加大茶叶无性系良种繁殖力度,加快良种化茶园建设。茶叶无性系良种繁育要坚持省提省繁,统一建立良繁基地,统一生产指标,统一品牌商标,统一组织供应的原则,实行“三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管理,充分发挥省果茶良种繁育场、郴州茶树良种繁殖示范场等繁育基地的作用,确保无性系良种茶苗的供应。要加速良种化茶园建设,扩大无性系茶苗良种应用面积,力争2005年全省良种普及率提高到30%以上。
要加速茶厂技术改造,重点是更新设备,提高加工技术水平,扩大名优茶生产与贮藏保质能力。“十五”期间,省重点抓好湖南茶厂、长沙县金井茶厂、石门县东山峰茶厂、省农垦茶厂。湘阴县兰岭茶厂和益阳茶厂6个茶叶重点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使其分别达到年生产万担以上优质茶的规模。每个茶叶基地县(市、区)都要分期分批抓好3-5个茶厂的技术改造,使其初精制联合加工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担以上,其中名优茶年生产能力300担以上。各茶叶主产县(市、区)也要确立重点茶叶加工企业,予以扶持、改造。
要加强茶叶科研、推广工作。省农村办、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农科院、湖南农业大学等单位要联合组织力量,重点抓好茶叶精深加工技术、贮藏保质技术、有机茶生产技术、茶叶新用途等重大项目的协作研究,积极筹建省级茶叶重点实验室。要建立健全茶叶标准化体系,加快茶叶技术标准、技术检测的推广和普及,建好省茶叶检测中心。各茶叶生产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茶叶主产乡(镇)要配备专职茶叶技术推广人员,建立省、市、县、乡、村配套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五、大力推进茶叶产业化经营
要在建设茶叶生产基地、推进规模经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茶叶企业经营体制创新。重点是以现有经济和技术实力雄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为核心,打破部门、地区、所有制界限,采取联合、参股、兼并、租赁等方式,培植大型茶叶龙头企业,增强其竞争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要加强利益联结机制建设,使龙头企业与茶叶生产基地建立起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实行产、加、销相衔接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十五”期间,重点扶持省茶叶股份有限公司,同时选择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品牌知名度较高的龙头企业,从资金、信贷、用地、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予以扶持。
要大力开拓市场,搞活茶叶流通。重点抓好茶叶市场体系建设,兴建一批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茶叶批发市场。省在长沙建立省级茶叶批发市场,积极筹建长沙茶叶拍卖中心。各茶叶主产地也可根据本地情况和市场需求,建设茶叶专业市场。要改进营销手段,建立健全市场信息网络,加大茶叶的宣传促销力度,大力发展订单生产。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49号文件,保证边销茶的产品质量和稳定供应,全面提高边销茶的整体效益。同时,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大力弘扬茶文化,引导茶叶消费。
六、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
“十五”期间,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茶叶良种推广、低产茶园改造、优质茶园建设、重点茶叶科研项目攻关和银行贷款贴息。各茶叶主产市、州和基地县(市、区)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茶叶产业。要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科技引导资金、扶贫资金、移民资金、种苗资金、产业化资金、防护林建设资金。更新技术改造资金、农业技术改造费等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支持茶叶开发项目。各商业银行要对茶叶基地县。重点茶叶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贷款支持,重点项目省财政给予适当贴息。各茶叶基地县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金和外资投入茶叶产业,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茶农投入的积极性,努力增加茶叶产业投入。
七、加强对茶叶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把茶叶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来抓,加强对茶叶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市场引导,及时帮助解决茶叶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成立茶叶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小组,由主管农业的副省长任组长,茶叶主管部门及涉茶部门负责人担任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在省农业厅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茶叶主产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省茶叶专家顾问组,负责制订茶叶产业发展规划、项目论证、技术咨询和质量评审等工作。为加强行业管理,发挥行业优势,省成立茶叶产业协会,协会设省农业厅。各茶叶主产市(州)、县(市、区)也可以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协会的协调、服务、监督作用,协调管理生产、流通、技术推广、茶叶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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