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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80608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6-02-12
  • 【生效日期】1996-02-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

(1996年2月12日大政发〔1996〕1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几年来,我市城乡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与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以下简称“三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不仅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也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生活质量的提高。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我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三结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广大育龄群众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排忧解难,向他们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优质服务,鼓励、引导、扶持他们少生优生、勤劳致富,逐步过上文明幸福的小康生活。
“三结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少生快富的示范和榜样作用,使广大群众从切身利益中看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促进生育观念的转变,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进而更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最终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结合”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在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的重大改革和转变。它通过引导广大群众少生优生、勤劳致富,使计划生育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与发展经济融为一体,同群众的生产、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既符合广大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又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与我市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相一致,是一条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断提高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是新时期综合解决人口问题的重大举措。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从战略上、全局上看待控制人口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充分认识开展“三结合”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扎实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制定规划,分类指导
为了推动“三结合”工作深入开展,从1996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全市城乡实施“少生优生文明幸福工程5年规划”。1996年要有50%的村达到“少生优生文明幸福村”标准,以后逐年递增10%,到2000年达到90%以上。
各地在具体实施规划的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依据本地的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目标和实施措施。
经济较贫困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差的地区,是推广“三结合”的重点。要把“三结合”的重点。要把“三结合”与扶贫帮困结合起来。要全面落实“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实现孕前型管理,促进生育观念的转变;同时,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一批致富家庭,并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引导他们与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结成帮贫对子,帮助贫困户开辟致富门路,建立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致富项目,少生快富,尽快脱贫,达到当地中等生活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地区,要以提高群众家庭生活质量和人口素质为目标,突出优质服务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孕前型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要通过调整农村产业、产品结构,鼓励和引导育龄群众建立多门类、多品种、多渠道的致富项目,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各种生产、生活服务体系,加快群众致富和建设小康村步伐。
经济发达和“三结合”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区,要以优化人口结构、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为重点,不断拓宽工作领域,为群众提供系列化优质服务;同时,逐步扩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社区经济、文体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实现小康生活目标。
城区街道要结合城市工作特点,进一步向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多渠道地解决育龄群众在致富、就业、方便生活以及优孕、优生、优育、优教、母婴保健、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问题,促进社区经济、文化建设,建立以优质服务和孕前型管理为重点的融宣传、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大中型企业也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在新形势下做好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途径。

三、注重载体,稳步发展
在推行“三结合”过程中,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当的载体。
要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健全的优势,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中心户和一些单位建立起来的“凝聚工程”、“三生”服务网络的作用,特别要注意发挥村委会班子的作用。要创造条件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帮助群众落实少生快富奔小康计划,提供致富信息、技术和项目,开展针对性服务,引导群众少生快富。要把村级抓“三结合”工作的好坏作为村委会班子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条件。要进一步抓好中心户带领群众开展致富活动,选配一批致富能人做中心户长,使中心户逐步成为既是计划生育的宣传阵地,又是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的经济组织。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是动员广大群众参与“三结合”的一支重要力量。要通过协会开展各种综合服务和帮困活动,帮助群众少生快富。
要进一步发挥各种少生快富经济组织和联合体的作用,支持和扶持一些地区建立起来的统一耕、灌、植、割、运、销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和农产品销售、加工、出口的经济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引导群众把一些有共同致富项目和技术专长的家庭或中心户组织起来,在资金、技术、劳力、产销等方面互通有无、相互帮助,并向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发展,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中心户)一项,加快群众致富步伐。
要把引导群众少生快富融于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的创建“小康村”、“文明村”、“计划生育模范村”、“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幸福工程”、“绿色工程”和“双学双比”、“科技兴农”等活动之中,广泛开展“一帮一、共同富”等帮带活动,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全方位、多渠道地促进群众致富奔小康。

四、明确分工,齐抓共管
“三结合”是一项全局性工作,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树立全局观念,把推广“三结合”作为自身的一项工作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常抓常议。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并在项目、资金、技术、物资、信息等方面大力支持“三结合”工作的开展。
农业、林业、水产、乡镇企业等涉农部门要在农委的统一协调下,发挥部门优势,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优先向中心户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良品种、技术培训,传授先进的种植、养殖、栽培技术。优先培养他们成为种粮、种菜、种果、种林、养畜、养禽、水产养殖、农业机械等专业户。要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提供新型农业机具、排灌设备,解决人畜饮水问题,优先安置计划生育家庭的劳动力进入乡镇企业就业。
扶贫开发部门要优先向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户提供脱贫启动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帮助他们率先脱贫致富。
民政部门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时,要优先向计划生育中心户和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帮助建立致富项目,促进少生快富。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在注重效益的前提下,优先向符合条件的中心户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发展生产的贷款。
供销合作社要优先为中心户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用柴油、农用薄膜等农用物资,并通过各种形式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科委、科协、农科部门要优先向中心户和计划生育家庭传授生产、生活、经营方面的实用科学新技术,提供各种致富信息,优先安排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经营,使一批计划生育家庭成为科技示范户。
教育部门要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入托、入园、入学,对其特困户应适当减、缓、免部分费用。要优先安排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失学生上学。
工商管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要对育龄群众或“三结合”经济组织申请的各类致富项目给予照顾。对有特殊困难的,要视情况减、缓、免交管理费。要充分利用集贸市场的条件,优先安置下岗或待业的育龄群众就业。
劳动部门要及时向有富余人员的企业或所在街道提供就业信息,要优先安置实行计划生育的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在农村招工时要优先招收计划生育家庭的劳动力。
卫生部门要为妇女儿童特别是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殖健康、妇幼保健、避孕节育技术和其他卫生健康服务,普及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科学知识。
宣传、文化、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部门要认真搞好“三结合”的宣传报道。要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三结合”工作的经验和“少生快富奔小康”的典型,并把“三结合”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活跃城乡文化生活,倡导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
妇联、共青团要把开展“三结合”同开展“双学双比”、创“四有”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广大妇女和青年积极参与发展经济,走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的道路。
计划生育部门要在进一步落实“三为主”方针,确保人口计划完成的基础上,积极推广“三结合”,当好党委、政府参谋,注重调查研究,制定措施,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参与对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检查、督促和协调工作。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作用,在做好计划生育方面的优质服务、搞好孕前型管理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向广大群众做好生产、生活方面的服务,帮助有关部门把“三结合”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基层。
其他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支持“三结合”工作,并要根据自身的职责范围,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方便和优惠。市政府每年要对各部门在“三结合”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以推动“三结合”工作健康发展。

五、加强领导,真抓实管
各级政府要把“三结合”工作作为政府行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三结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三结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关系,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主要领导要把“三结合”工作作为“亲自抓、负总责”的一件大事,亲自出面解决“三结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要切实解决“三结合”工作中的资金投入问题。各级政府要根据“三结合”的需要,适当调整现有的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和规模,使之向计划生育的家庭适当倾斜。有条件的地区要根据“三结合”的需要,每年安排部分资金作为“三结合”活动资金,用于扶持经济贫困地区的乡村和计划生育家庭建立致富项目和生产技术培训。要广开渠道筹集“三结合”发展基金,用于帮助、扶持建立致富项目、发展生产,通过低息投放、定期收回、滚动使用的良性循环来推动致富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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