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和张家口市之间3条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和张家口市之间3条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冀政函[2001]123号)
保定、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保市政〔2001〕120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涞水县人民政府和涿鹿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涞源县人民政府和蔚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涞水县人民政府和蔚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确定的3条行政区域界线。请上述县认真遵守《协议书》的各项内容,维护边界地区的稳定,以利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便于国家的行政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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