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乡镇三产企业补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工作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乡镇三产企业补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工作的若干意见
(杭政〔200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晰产权,盘活存量资产,规范和完善对乡镇三产企业的管理,促进乡镇三产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市区(不含余杭、萧山区,下同)乡镇三产企业补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办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