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2002]1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改革开放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省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1990―2001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01年达到34.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4个百分点,支撑了经济快速增长;就业比重提高8.4个百分点,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结构不断优化,新兴服务业方兴未艾,业态创新步伐加快。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仍然滞后,突出表现为“五低”:总量比重低,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一半左右;结构优化度低,新兴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规模较小,有实力的大企业少;市场化程度低,缺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产业化水平低,政府和企业办社会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社会化程度低,自给自足、自我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
在新的形势下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趋势,是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办发〔20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加快发展服务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我省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多元投入,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不断增强竞争力为目标,加速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实现全省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十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加快发展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快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个百分点左右;增加服务业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34%提高到38%左右;扩大就业规模,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4%提高到30%以上;优化内部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构筑河北特色的发展格局
(一)改造提高一批。
商贸流通业。大力引进和创新业态,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服务优质、有较强竞争力的大流通、大贸易格局。重点培育石家庄、唐山、邯郸、张家口、衡水、廊坊六大区域性商贸中心,发展壮大唐百集团、邯郸阳光百货等主业突出、管理水平高、辐射范围广、能够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15家商贸集团,建成石家庄新华集贸中心、安国国际中药材商贸中心等20个示范市场项目。积极支持永年南大堡、石家庄桥西、乐亭冀东、定州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建设神威药业连锁、国大36524便利店、冀农精特菜配送中心、邯郸长青蔬菜配送、廊坊绿龙无公害农产品配送中心等连锁、配送项目。
交通运输业。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完善综合配套能力,逐步形成客运快速化、物流现代化、管理智能化的交通运输体系。形成“四纵四横十条线”主骨架公路网。发挥秦皇岛港、京唐港、黄骅港优势,突出特色,加快曹妃甸港建设前期工作,形成布局合理的港群体系,增强对经济的拉动力。完善石家庄机场功能,发挥口岸作用,积极发展邯郸、承德等支线航空,努力扩大民航运输。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促进陆、海、空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合,构筑立体交通网。组建公路集团公司,推进集团化经营。加快建设和完善石家庄、唐山两个国家级公路主枢纽,培育1―2个辐射全国,功能完善,在全国有一定地位的龙头运输企业。
金融保险业。省内金融机构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找准市场定位,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高综合竞争实力。积极支持和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加快发展,增强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能力。农村信用社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快改革步伐,拓展业务领域,积极增资扩股,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各保险公司要提高服务质量,扩大业务覆盖面,提高新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培育保险中介市场,全面提升保险业的服务水平。
农业服务业。发展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兴办各类农产品流通服务组织、中介服务组织、民营科技组织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建立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专业技术部门为依托、各类民营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实加强县乡农技、种子、植保、畜牧兽医、农机、农经、水产、水利、林业、气象等科技推广和服务网络。稳定壮大农业科技队伍,推进专业技术部门的职能转变和体制创新,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推进农业科研部门、大中专农业院校改革,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培训教育体系。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网络。
公用事业。深化管理和运营体制改革,打破垄断经营,加快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抓好石家庄市城市污水治理工程、邯郸市引岳济郸二期工程、唐山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项目建设,提高对城市的支撑能力,完善城市功能。各设区市要加快建设大型便民服务设施,重点完善交通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建设石家庄城市,交通工程、保定市城市道路工程等项目。中小城市及小城镇要完善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供排水设施,集中力量搞好道路、绿化、环卫等建设与管理。
(二)培育壮大一批。
旅游业。以秦皇岛、承德为龙头,以环京津8条旅游主线路为重点,实施旅游精品战略,重点开发海滨度假、长城观光、皇家园林、帝王陵寝、冀风民俗、生态旅游等旅游产品。构建“京津冀大旅游圈”,加强区域合作,实现互惠共赢。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配套功能,更新旅游项目,优化产品结构,强化行业管理,部门协调配合,营造旅游发展大环境,形成发展大旅游的新格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旅游企业,发展壮大河北旅游集团等一批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实现市场化、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创新旅游产品营销方式,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和竞争力。
信息服务业。大力发展宽带接入,鼓励增值电信、信息服务的发展与竞争,加强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网络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加速信息技术向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辐射和渗透,推进“数字河北”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开发政府内部信息资源,开展网上办公,建设“透明”政府。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发展电子商务,重点建立电子结算系统和电子交易安全系统。加快宽带城域网和有线电视综合信息网建设,推进通信业和广播电视业的发展,促进电信网、计算机互联网、广电网三网业务融合。加快河北GPS信息公众网、第四代多媒体呼叫中心等项目建设,推进我省空间信息服务业适度超前发展。培育三河燕郊、石家庄、保定、秦皇岛软件园,发展软件产业。
现代物流业。培育物流市场,创新物流业态,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以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物流运输平台、现代通信和网络技术为主的物流信息平台、规模仓储和自动化管理为主的物流储存配送平台,构筑与国际衔接、与京津融合的现代物流体系。重点建设石家庄、唐山、邯郸、廊坊等区域性物流中心。依托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兴建一批物流配送中心。积极发展石家庄中储、沧州现代物流等一批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
中介服务业。健全中介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提高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与管理咨询、科技咨询、企业信息化咨询、法律咨询等咨询服务业,积极发展证券、保险、人才、劳动力、公证、仲裁等市场中介组织,大力推广代理、代办、经纪、拍卖等商品市场中介服务方式,为企业经营管理、居民消费决策和社会信息沟通提供有效服务。重点培育唐山企业家市场、省会职业介绍中心、邯郸房地产交易市场等,积极推广乐亭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经验。
环保服务业。培育和健全环保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计和ISD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加快推进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努力提高环保治理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的国产化水平。稳步开展和推行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环境监测和社会化服务。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工程的招投标。
(三)大力发展一批。
房地产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货币化、商品化分配政策,放开搞活房地产市场,推进产权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企业化、结构合理化。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规范价格,清除不合理收费。加强一级市场调控,培育和完善二级市场,刺激有效需求。发展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机构,规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行为。推行和规范物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居住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50%以上。
科技教育产业。鼓励各类科研机构通过资产重组,与企业共建科研联合体或成建制进入企业,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社会科技服务机构为中介,政府积极推动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推进非义务教育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0%左右。进一步调整优化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培养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信息、金融保险、国际贸易等高素质人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各类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100万人。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等实用型技能人才。
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开发就业岗位,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特别是要及时做好企业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推广保定市、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的经验,重点抓好区级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服务设施和居委会活动场点的建设与管理。努力增加社区就业岗位,强化社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组织服务职能,尤其要帮助大龄下岗职工和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居民解决就业问题,鼓励下岗职工、转岗干部和复转军人创办社区服务业。
文化体育卫生产业。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和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文化资源,进一步开发市场,引导消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和文化产业自我发展机制。加强文化产业之间的嫁接、渗透和融合,积极培育广电、出版、报业、文博等集团,推动文化产业的信息化、多元化、集团化。抓住北京承办奥运会的机遇,积极扩大体育产业规模,发展体育健身娱乐和竞赛表演市场,培育知名俱乐部,组建和壮大河北体育产业集团,扩大体育彩票发行。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鼓励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营利性医疗机构,促进各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小康生活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服务系统。
(四)推进区域布局特色化。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中心城市在改组改造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和新兴服务业。石家庄、唐山、邯郸要调整城区布局结构,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建成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秦皇岛、承德要深度开发旅游资源,完善配套设施,重点发展特色旅游和相关服务业。其他地区要根据自身优势,适应市场需求,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服务业,尽快使主城区实现“三二一”产业格局。城镇、农村要围绕小城镇功能定位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发展服务业。
三、加大改革力度,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
坚持市场取向,加快改组改造,推进资源配置由政府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变。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支持其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租赁、承包等。对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国有大中型服务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通过上市、合资、参股等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采取多种形式搞活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咨询等服务体系,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淘汰劣势企业。鼓励省内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国内外大企业联合发展。依托有实力的优势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促进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坚持分类指导,推进适宜领域由政府办为主向企业办为主转变。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营利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流通部门和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鼓励竞争,逐步减少政府投资和事业经费。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都要与原部门脱钩。为提高科技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要逐步扩大产业化范围。可以实行产业化的,作为营利性行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难以实现产业化的,作为公益性行业,在政策上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行业在经营中也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推进后勤服务、配套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加快中介机构与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步伐,使之尽快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政府机构,其后勤服务设施都要向社会开放,营利性的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对后勤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兴办面向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将其核心竞争力以外的附属服务剥离成社会化的专业服务。
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开放步伐
按照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电力、电信、供水、供热、供气等垄断行业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放宽外贸、公用事业、教育、文化、中介组织等准入条件。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一律鼓励和允许内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特别是交通、通信、公用事业、旅游等领域。改革市场准入审批制度,清理有关规定和文件,大幅度减少行政性审批。
抓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机遇,全面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各级各部门要及早做好准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步骤地开放金融、电信、商贸、旅游、文化、医疗、中介组织等领域。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更为开放的政策。以多种形式和灵活方式吸引外资,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通用标准,提升整体竞争力。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广泛开展对外设计咨询、工程技术承包、劳务合作、医疗保健、民间艺术等服务。
五、制定行业规范,推进标准化建设
研究制定规范服务业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的法规,加快向国际惯例靠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广泛树立信誉为本的理念和行为规范,建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技术标准、行业规划、协调服务、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对经济鉴证中介机构的监管,使其与政府部门脱离隶属关系。
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建立完善服务质量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全面贯彻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对目前尚无国家标准的领域,抓紧制定省级地方标准,规范服务业经营行为。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质量管理、环保、职业安全、卫生等体系认证,增强竞争能力,为进入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六、加快城镇化进程,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与实施城镇化战略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调整城镇规模结构,扩大城市服务消费群体,为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创造需求基础。
各设区市要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和主城区的空间布局,大力发展服务业,使之成为贸易中心、娱乐中心、信息中心、科学和教育中心,依托服务业搞活城市经济,通过扩张城市经济规模,带动服务业发展。
继续实施“退二进三”,调整大中城市用地结构,提高服务业用地比重。逐步将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关闭或迁出,退出的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用于服务业。
充分发挥小城镇对农村服务业的重大带动作用。深化土地、户籍、投融资等制度改革,突出地方特点,集中力量优先建设县城及中心镇,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使之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载体。集中精力抓好10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镇、40个省定重点镇和一批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七、广辟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把服务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优化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商贸流通、餐饮、运输仓储等传统行业,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务、旅游、文化体育等就业弹性较高的领域,使这些创业和就业成本较低、门槛不高、增长潜力大的行业尽可能地增加就业机会。
落实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制定落实鼓励发展社区服务、农业服务、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工商、城管等优惠政策,拓宽服务领域,开辟新的就业渠道。鼓励实行非全日制、临时制、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的就业形式,为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资金扶持、购买培训成果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多种形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健全人才、劳动力市场,制定市场管理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制度和标准,规范劳动者、企业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为,整合供求信息资源,促进人才、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充分挖掘全社会培训资源,依托现有培训基地和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提供培训、资格认证、就业一体化服务,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
八、优化消费环境,扩大服务消费
引导居民树立新的消费观念,转变消费模式,促进个人服务消费由自给型向社会型转变,消费方式由自我积累型向信用支持型转变,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拓宽消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积极扩大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潜在需求巨大的旅游、文化、体育健身、非义务教育、社区服务等消费。
建立健全促进消费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扩大消费的良好环境。积极发展消费信贷,拓宽范围,扩大规模,简便手续。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赁服务等消费形式。提高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失业和保险等项改革的透明度,引导居民增加消费预期,合理安排消费结构,增强即期消费。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消费安全性。加快农村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拓宽消费空间。
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根据服务业供给和需求特点,继续推进有弹性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九、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增加投入
继续深化费税改革,理顺价、费、税关系,从体制上规范资金管理。切实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在企业开办、土地使用、资金融通、进出口权等方面实行国民待遇,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加大对服务业投入,并在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供帮助。
积极培育专业性投资服务机构,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提供服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壮大实力,加快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调控、引导和放大作用,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民间资本投入。设立全省发展服务业引导资金,用于国家引导资金的地方配套、国家鼓励建设项目的补助、公益项目和示范项目建设等。各市也要设立相应的引导资金。
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服务业摆到与农业、工业同等重要的地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搞好服务,为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总体规划编制、宏观政策制定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与政策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服务业统计,加强统计队伍,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做好服务业普查工作。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使全社会认识到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和广阔发展前景,鼓励更多的人转变观念,打消顾虑,创办服务业企业,支持和参与服务业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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