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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2003]1号
  • 【发布日期】2003-01-05
  • 【生效日期】2003-01-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

(闽政[200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6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尽快把我省畜牧业发展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快畜牧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

畜牧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畜产品消费水平是一个国家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加快畜牧业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是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加快畜牧业发展,可以有效地转化粮食和其它经济作物的副产品,带动种植业、饲料加工业、食品加工业、包装和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农产品多次增值,促进农业发展向深度和广度进军;加快畜牧业发展,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农业资源,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途径。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畜牧业在我省农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

当前我省畜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快发展的时机已经成熟。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畜牧业高度重视,提出“要把畜牧业当作一个大产业来抓”,为畜牧业的大发展指明了方向;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为加快畜牧业发展带来了良好契机,提供了物质基础;目前,国内肉类价格普遍低于国际市场,而我省饲料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因此,畜牧业是加入WTO后我省具有国际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同时,我省与台湾隔海相望,闽台畜牧业合作密切,不仅提升了我省畜牧业的科技水平,而且带来了资金、管理、市场和营销理念,加上我省目前仍是畜产品的销区,每年需要从省外调入大量的生猪、禽蛋和乳制品,畜牧业发展具有较大的潜在市场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畜牧业保持稳定快速发展,畜产品产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畜牧业在农业中的比重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我省畜牧业也存在经济总量较小、产品结构不合理、畜产品加工滞后、基础设施薄弱、基层畜牧兽医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如不尽快解决这些问题,我省畜牧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我省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

二、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加快我省畜牧业的发展,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科技为手段,体系为支撑,坚持区域化、规模化布局,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市场化经营,做到高起点、高标准、国际化,提升畜牧业市场竞争力,把畜牧业发展成为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

通过努力,实现我省畜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经营的根本性转变,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畜牧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畜产品出口竞争力明显提高。到200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畜产品加工比例达到20%以上,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到201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畜产品加工比例达到35%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水平。

三、加快畜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调整畜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

畜牧业结构调整要坚持“稳定发展生猪和禽蛋,加快发展草食动物和优质家禽,突出发展奶业”。要从过去追求数量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安全、卫生转变,研究、开发和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提高畜产品质量,努力增加名特优新畜产品,实现品种结构多样化、优质化,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

各地要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重点培育1-2个优势畜禽主导产品,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畜禽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对现已形成的福清、新罗肉猪,莆田禽苗,南平奶业,光泽、永安肉鸡,长汀河田鸡,大田肉兔,沙县鸭业,连城白鸭,闽南黄牛等区域特色产业,要继续做强做大,使之成为我省畜禽产品优势产业带。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郊区要发挥科技、人才、资金和市场优势,加快集约型畜牧业和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山区要利用劳力和环境资源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畜禽和生态养殖,提高加工能力和产业化水平,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应以粮食转化和耕作制度改革为重点,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养殖,把粮食主产区同时发展成为畜产品主产区。

(二)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培植畜牧业龙头企业。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等8个部委《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精神,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作为畜牧业产业化的突破口来抓。要集中力量加快培植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扶持畜产品加工、畜禽良种繁育、饲料加工、批发市场等150家畜牧业龙头企业。畜产品加工业方面重点扶持福建(光泽)圣农实业有限公司、龙岩森宝实业有限公司、南平长富集团有限公司、大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等60家龙头企业;畜禽良种繁育方面重点扶持天马种猪场、龙岩兴欣良种猪扩繁有限公司、南平大禾种猪有限公司、连城白鸭原种场、石狮金定鸭原种场等40家种畜禽生产龙头企业;饲料加工及市场方面重点扶持闽西饲料批发交易市场、华龙饲料科技开发集团公司、龙海海新饲料集团公司、厦门银祥食品有限公司、龙岩龙马畜牧饲料有限公司等50家饲料龙头企业。以此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布局科学、竞争力强的畜牧业龙头企业群体,带动畜牧业生产、加工和营销上规模、上水平。同时,要积极培育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牧业经纪人等中介组织和各种类型的专业大户,充分重视和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不断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坚持科技兴牧,强化畜牧业四大支撑体系建设。

加快畜牧业发展,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着重强化四大支撑体系建设。

1、畜禽良种体系。各级政府要集中力量抓好畜禽良种工程,省里每年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畜禽良种工程建设,各级政府也要落实相应的经费。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完善种畜禽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地方优良品种的保护与开发,对列入国家级畜禽品种保护名录的七个品种(槐猪、金定鸭、莆田黑鸭、连城白鸭、白绒乌骨鸡、漳州斗鸡、中蜂)要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场和保护区,并争取长汀河田鸡、戴云山羊等更多有特色的地方品种列入国家级畜禽品种保护名录,其它优良地方畜禽品种也要建立相应的种质资源保护场。要鼓励和支持适应我省的优良新品种的引进工作,提高良种生产和畜产品质量水平。要建立完善的冷配网点,推广细管冻精,加快畜禽良种的繁育,抓紧开展种畜禽性能测定和拍卖工作。要依法建立健全种畜禽质量监督体系,严格执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坚决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动物防疫体系。要在全省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控制战略,建设无规定疫病监测区、无疫区。重点建设45个未列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的县(市、区)的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配备监督执法设备,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动物防疫网络,强化村级动物防疫检疫员职能,提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技术水平和应对外来重大疫病快速反应能力。要加大出入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和隔离检疫实验室的投入和建设力度,提高出入境动物检疫技术水平。要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全面实施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屠宰检疫和产地检疫要达到100%,强化动物防疫监督,严禁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流通,严防境外、省外动物疫病传入。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应急控制预案的规定,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扑灭,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

3、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监控体系。抓紧建立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尽快完善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使畜产品在饲养、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畜产品,做好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逐步形成不合格畜产品的召回、理赔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实现对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确保畜产品安全。今后五年,要按照先进性与适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分层次、有重点地在全省建立起国内领先的畜产品及其兽药饲料质量检测体系,重点加强省级、市级和三十个县级畜产品及其兽药饲料质量检测设备建设。

4、科技研究与技术推广体系。加大科研投入,围绕严重影响畜牧业发展的畜禽遗传育种、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新型疫苗和兽药、饲料添加剂、畜产品加工、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控制与污染治理等重大技术问题,开展科研攻关。加快畜牧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搞好科技示范场建设,积极鼓励畜牧业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推广机构和科技人员。加强对畜牧业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再教育,有计划地做好畜牧业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培训和深造的选送工作。凡从事畜牧产业的主要职业技术人员,都要通过畜牧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执证上岗。要切实加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按照“理顺体制、稳定队伍、巩固防疫、加强检疫”的原则,建立起分别承担公益性执法职能和经营服务职能的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切实改善基层技术推广队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地不得借改革之机,拍卖或平调原乡镇畜牧兽医站资产。

(四)加快发展外向型畜牧业,增强畜产品国际竞争力。

各地要抓住我国加入WTO的契机,扩大我省畜牧业的对外开放,加大畜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我省畜牧业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增强畜产品国际竞争力。要通过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围绕发展外向型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率先建立无规定疫病畜禽出口保护区。加强闽台畜牧业合作,发挥区位优势,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拓展闽台畜牧业合作的领域与方式,逐步推进闽台畜牧产业对接,力争把我省建成台湾畜牧业外移的重点基地和台湾鲜活畜产品的供应基地。重点培育一批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和出口示范小区,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WTO规则,在外向型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给予扶持,对具备国家规定自营进出口权条件的龙头企业,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争取赋予自营进出口权。要鼓励畜牧养殖业及加工销售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五)加快饲料和兽药产业发展步伐,促进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

坚持饲料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方向,生产无污染、无残留的安全、优质饲料产品。积极发展优质牧草种植,改“粮-经”二元种植结构为“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鼓励多行业、多部门和多种经济成份投资兴办饲料生产企业,发展兽用生物制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加快建立饲料进口专用口岸和饲料商贸区、加工区,引进扶持一批国内外饲料进口商、进口企业,把我省建成东南沿海饲料贸易、加工的重要集散地。全面推进饲料安全工程,加快兽药GMP认证工作。加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检验检测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使用国家禁用的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畜禽生态养殖。

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要把环境保护和维护生态平衡放在重要位置,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发展畜牧业,不能走先发展后治理的路子;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在地方政府划定的禁建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加强污染防治工作,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要优化城市近郊、中远郊、远山区三环分布的发展布局,并按照“往山区转移,往山上转移”的原则,大力发展山地畜牧业,推行农牧结合,牧沼果、牧菌菜、牧沼菜等多位一体的生态养殖模式,提倡用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七)加强协作配合,营造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各级政府要把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鼓励社会各方面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通过调整财政支农资金支出结构,逐年加大对畜牧业投入比例,要将地方畜禽品种保护、按规定补助的疫苗经费、动物疫病监测、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检测、重大疫病处置等专项经费纳入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各地依法收取的检疫费要全部用于动物防疫事业;计划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动物保护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等项目的扶持力度;畜禽养殖场(户)可以通过租赁、承包、入股、联营等方式取得农用地土地使用权,非固化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对重点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养殖业大户,其生产用电按所在县(市、区)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给予优惠;林业部门从快办理畜禽养殖场的林地征用和林木砍伐审批手续;科技部门优先安排畜牧业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的项目;环保部门要合理制定畜禽养殖场环境治理规划,加强治污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大力扶持发展生态饲养模式,促进畜牧业向环保发展型转变;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开展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信贷业务,满足农户种养业生产资金需要;保险部门要增加畜牧业险种,探索开展畜禽调运、生产及其它灾害性的保险业务;省改革开放办和证券部门要继续指导畜牧业龙头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组建,有条件的要积极支持其上市融资;其他有关部门都要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加快畜牧业发展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及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加快畜牧业发展的规划,明确发展重点,落实畜牧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营造关心、重视、支持畜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把我省畜牧业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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