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青岛市关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青工交〔2003〕8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不断改进和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企业基层党组织成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结合工交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搞好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六大提出,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动摇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为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工交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从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企业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2.进一步明确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正确地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积极改革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工交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大力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3.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关键是建设好领导班子。要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讲政治、懂全局、整体素质好、能担当重任、经得起考验的坚强领导核心。
4.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好配强党委书记。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拔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公道正派、务实廉洁、群众威信高的党员进入领导班子。要合理调整和改善领导班子结构,不仅要从熟悉党务工作的人员中,还要注意从熟悉经济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优秀年轻党员,充实到企业领导班子中去。
5.合理确定党组织成员任职形式。完善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法进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领导层的任职形式。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可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班子;条件具备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配备一名党委副书记以主要精力抓党的工作;董事会中党员干部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二,党委班子中应适当增加行政领导人员人数。实行工厂制的国有企业,党政领导任职形式,宜分则分,宜兼则兼;实行党政主要职务一人兼的,要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具备从事经济工作和党务工作两个方面的素质。国有(集体)中小型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党政负责人的任职形式,可参照国有公司制企业的形式设置,上级党组织要在改制时对党组织负责人和董事长、总经理人选同步考虑,并依法选派党组织负责人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班子。
6.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要围绕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技术项目、重大人事变动、大额资金使用等企业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经党委集体讨论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重大决策出台后,企业党组织要迅速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要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规范可行的参与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有效畅通。
三、以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企业党组织建设
7.健全组织,及时调整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党组织领导关系与产权关系相一致的原则,调整理顺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的,其党组织隶属关系一般可保持不变;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其党组织隶属关系既可保持不变,也可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兼并、租赁的企业,按照“谁兼并,谁租赁,谁管理”的原则,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跨地区设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和被兼并、联合的企业,其党组织的领导关系一般实行属地化管理,党的工作由所在地党组织和集团公司党组织共同领导和管理。国有(集体)破产企业,在破产过程终结前党组织不能撤并,仍由原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党组织可由中方投资单位党组织,或由中方投资单位上级党组织负责组建和管理;两家以上中方单位共同投资的,根据参股分额、管理体制等实际情况,明确由一方为主负责组建和管理。
8.切实加强困难企业党组织建设。关闭、停产企业的党组织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开展工作为出发点,及时调整企业党组织设置,配强配齐领导班子。困难企业党组织要把组织建设、教育引导职工、维护稳定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困难企业党的组织不散,党的工作不停,解决“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的问题。企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尤其要注意关心那些坚守在困难企业一线的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后顾之忧,使他们以积极的工作热情投入企业改革脱困稳定工作去。
9.合理设置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国有大型企业党委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立组织、宣传、办公室等工作部门和纪委;中小型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可以分设,也可以设立一个综合机构,内部实行分工。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选拔配备好党务干部,国有企业的专职党务政工人员,应不少于职工总数的1%。
10.加强企业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要注意培养和挑选既熟悉生产经营管理,又具备做好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素质,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人才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抓好党务干部的培训,有计划地对党务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实行轮岗交流,并形成制度。党务干部在工资、福利、奖金、评聘职称等方面要与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待遇。对在党务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在干部使用上优先提拔重用。
11.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生产经营是企业的中心工作,企业党建必须要始终围绕生产经营来开展。要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用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寻求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结合点,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开展富有成效的党建活动,使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保持工作目标上的同一性,工作机制上的适应性,工作内容的服务性。
12.要妥善解决好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经费标准,要按青财工[1996]11号文件规定,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在使用范围内的开支,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批。国有企业、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从中方利润留成中解决。关闭、停产等困难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可由上级主管单位党组织从自管党费中酌情拨付。
四、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13.坚持围绕经济中心任务开展党员教育。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十六大精神,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加强对党员进行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在岗位上处处起模范作用,成为各项工作的排头兵、带头人。
14.改进企业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上,求新求活求实。“求新”,要变被动教育为主动参与教育,变说理式教育为感性直观式教育。“求活”,要按照“小型、分散、多样”的原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灵活机动地开展党员教育。“求实”,要从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出发,加强教育针对性,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15.利用电化教育手段加强党员教育。健全电教网络,发挥党员电化教育的优势,不断提高党员教育工作水平。要围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党员先进性教育、形势教育、警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选好教材,做好定点定期播放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播放收看制度,做到播前有要求、播放有记录、播后有讨论、效果有反馈。
16.建立和健全对党员进行有效管理的工作机制。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对党员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要采取党员活动日、党员责任区、党员义务劳动、党员先锋岗、红旗责任区、创先争优等各种有效的形式,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党性得到锻炼。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予以除名劝退处置。要通过民主评议,弘扬党内正气。
17.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下岗党员的教育、管理。党组织要按期组织企业中的下岗党员参加党内活动,过好组织生活。要在下岗党员中建立下岗党员活动日、党组织领导成员和在岗党员联系下岗党员等制度,做到对下岗党员知去向、知现状和知思想。对因企业破产或长期停产,党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已有新的就业单位的,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新的就业单位党组织或就业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已办理退休手续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组织关系要转到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党员去向比较集中的,要为这些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整体移交。对组织关系一时不能转出去的或暂时保留在企业的党员,企业党组织要将他们编入相关支部,或集中成立临时党支部,使他们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18.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突出时代特点,重点在优秀青年、妇女、知识分子和生产经营、科研一线中发展党员,以提高质量为目标,建立发展党员公示制,扩大民主,严格程序,及时把那些具备条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及入党前集中培训,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五、切实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19.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工交系统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企业党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长期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做到定期研究,定期部署。要建立和完善党委联系点制度,针对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
20.要继续建立健全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负起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责任。在抓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与经济中心有机结合,做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两项工作一起抓,两个责任一起负,使经济工作与党的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党政各部门和企业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1.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委结合工作每年要重点督查一次,企业主管部门党委要坚持每半年督促检查一次。通过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落实目标责任的情况进应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聘用、调整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
中共青岛市委工交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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