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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东人大代表吁立法遏制非法短信-
  • 【发布单位】作者:成小珍 魏黎明 仁宣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2-13 11:41:4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东人大代表吁立法遏制非法短信-

2月11日,广东等汕头代表团谢铿等6名代表向广东省人大会议提交建议,表示为遏制非法、不雅手机短信对人们的侵犯,建议制定实施关于遏制非法、不雅手机短信的法规,使清理和遏制非法、不雅手机短信有法可依。另外代表建议建立以公安部门网络监督为载体的手机有害短信受理中心,以随时接受有害短信受害者举报。


非法短信满天飞惹人烦

据谢铿等代表介绍,手机短信近年来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无赖之徒用以传播违法信息、进行违法活动、发泄无聊情绪、骚扰他人生活的方式,各种非法、庸俗手机短信漫天飞舞,造成不少危害。

据悉,违法信息主要有:招揽办假证,介绍色情活动,骗中奖以诈钱财,骗转发短信能增值等。肆无忌惮的非法、不雅手机短信随时随地发至广大手机用户,严重侵扰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粤东有某公安局长正在布置取缔聚赌六合彩行动的会议上,竟然收到了招赌六合彩的信息;有的夫妻由于配偶手机出现色情、语言暧昧的信息导致关系不睦;更有一些无赖之徒出于无聊编出下流、猥亵短信,疯狂攻击相识和不相识的人。

制定法律遏制非法短信

代表表示,为有效遏制非法、不雅手机短信对社会和人们的侵犯,建议从法律层面上考虑进行规范管理:首先要制定实施关于遏制非法、不雅手机短信的法规,使清理和遏制非法、不雅手机短信有法可依;另外建立以公安部门网络监督为载体的手机有害短信受理中心,以随时接受有害短信受害者举报。通信公司对同一手机号码在短时间内发送大量短信要加以监控,一经发现有非法、不雅手机短信应主动予以限制、举报。

(文章原载于《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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